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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請教各位版友,我今年八月初從紐約回台灣,有留著機票存根,待了四個月,預計明天下 午持綠卡抵達LA入境美國。 離美時,因為預計只有三個月,沒有申請白皮書,但這次延後回美。 請問入境時,是否照實回答已經離開美國五個月,回台照顧家人? 因為有同學告訴我,他父母因為這樣被沒收綠卡,要我說自己離開"couple weeks",請問 有需要這樣嗎?還是有什麼比較安全的方式,之後要留美找工作了。 謝謝有相關經驗的版友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31.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81030685.A.02B.html
krisis: 海關叫你放棄綠卡的時候不要放棄,不要簽任何的文件。所 12/06 22:04
krisis: 有的是等到入關以後再請律師。不管他們怎麼說就是別簽放 12/06 22:04
krisis: 棄綠卡。不過要有被留一天的準備。 12/06 22:04
Fireya: 看不太懂耶 今年8月初到12月初 有離開美國5個月? 12/06 22:12
fallforward: 沒有超過180天一般都不會有事情吧 12/06 22:22
HadesSide: 沒超過180天根本沒事,我之前在台灣待了五個月,持綠卡 12/06 23:59
HadesSide: 回美國完全沒被問任何問題 12/07 00:00
psh1012: 只要不要超過半年海關都不會多說話吧? 12/07 05:02
psh1012: 話說我還離開過九個月也沒申請白皮書......海關沒問我任 12/07 05:03
psh1012: 何話就放我過了..... 12/07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