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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onza (對不起 謝謝你)》之銘言: : 各位資深的板友好,想請問一些有關綠卡父母幫未婚子女申請綠卡的問題, : 父母為幸運的抽籤綠卡,小弟與我唯一未婚的姊姊已於父母在2011年12月來美國報到時 : 遞出I130表,並且於2013年approved(priority date為Dec 2011),目前看到排期已經 : 前進到2011年2月(F2B),所以想請教一些問題,提早做準備file I485。 : 小弟本人2009年到美國念PhD,並於2015年12月畢業,OPT將於今年1月底過期, : 但是去年底已經提出STEM OPT申請(等待EAD中)。家母於2015年7月從台灣搬來與我長住 : (中間幾年皆是短暫入境),目前沒工作,是與我合併報稅(我撫養她)。但是我未婚的 非常好的策略,在提出一親移民前被依的人最好在美國待上一段時間,取得在美 國長居的各種證明。例如:報稅紀錄、投票紀錄、銀行帳單、水電帳單 : 姊姊仍然是在台灣上班。 這不叫合併報稅,是你扶養令堂,並且取得扶養的抵稅額度。 : 目前想請教的問題是: : 1. 是不是只要排期到,我就可以主動遞出i-485,不用等移民局的通知? 我與我未婚的 : 姊姊是不是要分開兩份I-485申請? 對,每個人都是獨自個體,一人送一份,各繳一次申請費用。 : 2. 因為家母是primary sponsor,但是他在美國沒有收入,是被我撫養。我的年收入 : 有超過3萬鎂(稅前),是有高於Federal Poverty Level (household = 2),所以我 : 的I-864應該不需要再找joint sponsor對吧? 對,當你跟你母親一起居住算成一個 houshold 時,你的收入可以算在收入裡面。 見說明書 Part 6 第 3項,你要提出一些證據,證明你取得永久居留後也會持續 有這份收入。請仔細閱讀該項說明。 : 3. 我未婚姊姊因為沒在美國報稅,所以在她的I-864表,是否應該尋求joint sponsor? : 因為家母美國沒工作。我因為不是美國公民,所以不符合她的joint sponsor的條 : 件對嗎? 不用。理由同前,只要你跟你母親一起住,你的收入就可以算進你母親的 houshold income,這樣一來,你母親的 household 收入就可能達到標準而不用 另外找人。 一樣在說明書 Part 6 裡面有寫。 : 4. 家母今年7月就可以遞出公民申請,但是有鑑於目前F2B的排期比F1快,所以打算等 : 我們拿到綠卡再提出申請,請問這樣是否有不適當之處? 沒有,那條路快就走那條。 : 5. 家母有符合美國規定,購買醫療保險,但是由於我的年收入不算高,所以有拿 : premium tax credit的補助(以我的年收入做計算),請問有拿政府補助,是否 : 會影響到我的綠卡申請呢? 如果會的話,請問有補救措施嗎? 不會。 : 6. 我的學生簽證在2014年5月已過期,但是我今年有想要回台灣一趟(在遞出I485前), : 並重辦簽證,我爬文是看已遞出I130表的情況下不會影響學生簽證的核發,只是要 : 誠實通報有移民意圖對嗎? 還是建議到拿到綠卡前都不要離境呢? 不影響。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94.16.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84422075.A.957.html
Alonza: 謝謝C大的資訊 非常受用 01/17 08:46
ALENDA: 可以請教c大為什麼綠卡持有者會有機會有投票紀錄呢? 02/01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