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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年快樂! 目前我們正在準備寄I130相關文件到芝加哥申請CR-1 但卡關在付款部分 I130說明寫到海外申請可以寄支票到芝加哥 但支票必須是美國銀行所開立之美金支票,可在美國兌現 假若我們是在台灣,前往台資或其他國際投資銀行開立美金匯票,這樣可以嗎? 很抱歉問這麽笨的問題,但爬好幾篇文 都沒發現從台灣開票的文 有的話,也是美國公民父母從美國寄支票來台,再由公民本人簽名寄到芝加哥,但USCIS卻跟我們說不能這樣做…… 再麻煩各位先進解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32.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86359037.A.3E3.html
cchris: 怎麼說? 你怎麼問的? 他怎麼答的? 願聞其詳;多半有誤會 02/06 14:11
flyerdreams: 對方是說支票開立人名一定要與申請人名字相符 02/06 14:36
flyerdreams: 不過我先生已經到他台灣的銀行開匯票了…… 02/06 14:37
jclin: 不管是帶的寄的,自己的支票本自己簽名沒問題吧 02/07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