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已經爬文跟上網搜尋一陣子,但因為問題有點複雜(牽涉很多簽證問題),
所以還是來版上詢問版主與版友們,先謝謝大家解答。
2015.7到2016.7我是持J1的訪問學者,這段時間我在美國認識持H1B的女朋友,
2016.7我回國,並有兩年J1限制,因為喜歡美國的工作氛圍而且女朋友也在美國,
所以我決定自己申請EB2 NIW來美國,現在我有問題如下:
1. 我是否應該在提交I-140申請前先申請J1 waiver,以避免我的140審查被拒絕?
2. 如果我想要避免CP的等候時間,且維持我在台灣的工作前提下,
最好的方案是否為先申請J1 waiver,結婚,申請H4,然後提交I-140選擇境內轉換,
等到I-140過了之後,用H4入境美國提出I-485轉換身份?
但我不確定持H4又提交I-140會不會限制我要一直待在美國,找了很多文章都沒有確定
的答案,如果這樣的理解有錯誤還請大家指正。
由於整個過程太繁瑣,我們已經做好把那個H1B的人召喚回臺灣陪我一起等的打算了,
但還是很希望有更好的方法能夠讓我早點去美國團聚工作的方法!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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