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lune (我還是我)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公民入籍改姓 非結婚非跟夫妻姓
時間Fri Mar 3 00:36:06 2017
As title.
原因:
我的祖先在600多年前曾經因為被迫害而改姓 古族譜有詳細紀錄
所以在美國公民入籍時我想改回本姓
板上對於改名與因為婚姻跟夫/妻姓的討論已爬文
但我的情形應該都不適用
請問版上大大有建議該怎麼做嗎?
我是不是應該先去file 一個court order?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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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yeonghee: 入籍時不是想改什麼都可以嗎 不用理由阿 03/03 09:28
推 ndr: 可能除了"Abraca Debra"這種不能用以外...... 03/03 15:51
→ hcktaiwan: 入籍宣示是法官主持的話可以改,不是就要自起去法院 03/06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