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ory (嘿嘿嘿)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請問結婚綠卡申請
時間Sat Mar 18 09:50:52 2017
不好意思想請問大家一下
我老公是美國公民 我是台灣人用免簽進入美國
最近我們在美國結婚了 現在在準備申請綠卡:
1.因為我想把全部申請表一次送件(I-130/I-485/I-864/I-765/I-131/G-325/I-693)
Instruction有說如果I-130與I-485一起送件的話 要一起寄到Chicago那個地址 所以我可
以把上面我要送的申請文件和支票和一堆附件影本全部都寄到Chicago的地址,對嗎?
2. 在I-485/I-765都有問到current status
因為我免簽三個月還沒過期 所以我還是填visitor,對嗎?
3. 申請I-131後 如果壓指紋完我就離開美國回臺灣 之後如果AP寄來了 再請我老公寄到
台灣給我 我就能用AP回美國了對嗎?所以如果我在台灣一直沒有收到AP 就只能一直待在
台灣不能回美國了嗎QQ
謝謝好心版友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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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180.5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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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cory (72.180.53.105), 03/18/2017 09:51:37
→ cchris: 是765才對;1可詳讀各份的說明書 2是否過期不是重點,WT03/18 10:05
→ cchris: 3拿到AP才能離境,否則視為放棄485;不能只蓋完指紋就離境03/18 10:05
※ 編輯: tacory (72.180.53.105), 03/18/2017 10:15:31
→ tacory: 謝謝樓上 已改 03/18 10:16
→ tacory: 本來想說很多人都會將I-485/I-765/I-131一起申請 所以是 03/18 10:20
→ tacory: 不是一定都要follow I-485寄到同一個地方@@ 03/18 10:20
→ cchris: I-765/I-131的說明書/官網有清楚的資訊,涵蓋了所有狀況 03/18 10:25
→ cchris: 你會問這個問題就表示你沒有讀官網/說明書 03/18 10:26
推 robk: i-130/i-485 一起送件 寄芝加哥沒錯 詳情可以參考 chris大 03/19 19:46
→ robk: 提到的說明書 (我記得在其中一份的最後一頁)地址有分郵局 03/19 19:46
→ robk: 或是其他快遞公司 不要寄錯囉 03/19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