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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大家一下 我老公是美國公民 我是台灣人用免簽進入美國 最近我們在美國結婚了 現在在準備申請綠卡: 1.因為我想把全部申請表一次送件(I-130/I-485/I-864/I-765/I-131/G-325/I-693) Instruction有說如果I-130與I-485一起送件的話 要一起寄到Chicago那個地址 所以我可 以把上面我要送的申請文件和支票和一堆附件影本全部都寄到Chicago的地址,對嗎? 2. 在I-485/I-765都有問到current status 因為我免簽三個月還沒過期 所以我還是填visitor,對嗎? 3. 申請I-131後 如果壓指紋完我就離開美國回臺灣 之後如果AP寄來了 再請我老公寄到 台灣給我 我就能用AP回美國了對嗎?所以如果我在台灣一直沒有收到AP 就只能一直待在 台灣不能回美國了嗎QQ 謝謝好心版友們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180.53.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89801855.A.DDB.html ※ 編輯: tacory (72.180.53.105), 03/18/2017 09:51:37
cchris: 是765才對;1可詳讀各份的說明書 2是否過期不是重點,WT03/18 10:05
cchris: 3拿到AP才能離境,否則視為放棄485;不能只蓋完指紋就離境03/18 10:05
※ 編輯: tacory (72.180.53.105), 03/18/2017 10:15:31
tacory: 謝謝樓上 已改 03/18 10:16
tacory: 本來想說很多人都會將I-485/I-765/I-131一起申請 所以是 03/18 10:20
tacory: 不是一定都要follow I-485寄到同一個地方@@ 03/18 10:20
cchris: I-765/I-131的說明書/官網有清楚的資訊,涵蓋了所有狀況 03/18 10:25
cchris: 你會問這個問題就表示你沒有讀官網/說明書 03/18 10:26
robk: i-130/i-485 一起送件 寄芝加哥沒錯 詳情可以參考 chris大 03/19 19:46
robk: 提到的說明書 (我記得在其中一份的最後一頁)地址有分郵局 03/19 19:46
robk: 或是其他快遞公司 不要寄錯囉 03/19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