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vitas (漂亮的長傳達陣!!)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I-864 擔保人身份及財力認定問題
時間Mon Apr 17 17:09:04 2017
我(美國公民,無台灣國籍)正在幫我太太(台灣人)申請綠卡,
目前進度到準備DS-260和I-864這一關了,
碰到擔保人財力及身份認定的問題,
想請教大家
因為我們兩個目前都在台灣工作,
我已在台灣工作五年多,期間每年回美時間不到一個月
(太太拿到綠卡後我們就要搬回去了)
美國沒有收入,所以最近三年的Tax Transcript上 Total Income都是零,
但是台灣這邊的銀行現金存款
加上美國兩家銀行的Checking & Saving Account的存款有超過標準的五倍了,
這樣我們還需要另外找共同擔保人嗎?
文件的準備上除了三年的Tax Transcript之外
2nd & 3rd most recent是optional是否表示可以不附?
(因為補報的關係,還沒有辦法拿到transcript)
是否只需要再準備各個帳戶的 Bank Statement?
另外關於 Country of Domicile 的認定,
除了上述的 Bank Statement (其中一家銀行的帳戶是在今年一月才開的),
美國的信用卡帳單或是美國的手機帳單可否作為證明文件?
另外,是否也可以附上台灣居留證影本(附英文翻譯)
或台灣政府核發的temporary stay authorization當作證明?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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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ssine: 美國是全球抽稅,你有誠實申報海外收入的話 AGI不應是零 04/18 06:32
→ cassine: 撇開稅的問題,存款有超過用存款就可以了04/18 07:00
推 lvig: 可是先前看推文只用存款被拒機率很高?04/18 07:12
→ servitas: AGI在2555 form的地方全部扣掉所以變成004/18 07:12
→ cassine: OK,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提出稅單跟存款證明,然後自己用04/18 09:14
→ cassine: I-864說明書檢查一次,都符合資格被拒絕會是其他原因04/18 09:15
→ cassine: 移民官有行政裁量權限,被拒絕就禮貌請教有沒有補救方式04/18 09:16
→ servitas: 移民官是AIT面試時那位嗎?還是說在NVC這一段?04/18 10:26
※ 編輯: servitas (223.136.3.237), 04/18/2017 10:27:19
推 cassine: AIT 04/18 12:25
→ servitas: 所以若能找到美國的共同擔保人還是比較保險? 04/18 20:23
※ 編輯: servitas (59.115.103.241), 04/18/2017 20: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