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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昨天發現正著手申請綠卡的朋友雖是公民配偶,卻是用B1/B2觀光簽證入境 的,代她向各位詢問: 朋友身分:公民配偶,與先生(美國公民)於2010年在美國公證結婚,但是夫妻兩人都在 台灣工作生活,在美僅是公證登記,當時並未申請綠卡。 由於朋友先生在美國找到新工作,需在2017年1月就職,所以2016年12月匆促離開台灣, 帶著2歲的兒子搬到美國,朋友用觀光簽證入境,被問及此行目的,回答是「探訪婆婆與 家人」,順利通關,得到的旅遊期限是六個月(到2017年6月)。 問題: (1) 由於時間匆促,朋友不願兒子與先生分隔兩地,所以沒有申請CR1,直接以觀光簽證 入境,這樣在綠卡面試時,被質疑的風險高嗎?(畢竟是公民配偶,結婚多年育有一子, 沒有假結婚嫌疑,過去每年探親出入境紀錄正常,面試官會在以觀光簽證入境這點上刁難 嗎?)朋友說若被問及,她會回答入境後先生才找到新工作,加上婆婆希望她們一家人留 下來,才改變想法留美,這樣的理由可行嗎? (2) 朋友會在五月遞交I-485,但想在2017年12月回台灣一趟,以她的狀況,拿到EAD/AP 後帶小孩回台再回美,會有任何問題嗎?需要等到拿到綠卡再回台嗎? 先謝謝各位版友幫忙解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93.2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93074616.A.4EA.html
sorryla: 公民配偶應該沒差 不用測試移民傾向 04/25 07:06
cchris: 1零風險 2沒有; 用觀光簽/免簽入境後申請485是司空見慣的 04/25 07:23
cchris: 此回答是針對公民配偶,而非任何人,爬文時請注意 04/25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