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iweimouth: 我只能答第二題:兩個都對,若你申請綠卡面試時已結 06/04 10:58
→ weiweimouth: 婚滿兩年,他們就會直接發10年正式綠卡給你;若未滿 06/04 10:58
→ weiweimouth: 兩年,他們會發臨時綠卡,而臨時綠卡拿到兩年後要再 06/04 10:58
→ weiweimouth: 申請正式的 06/04 10:58
所以如果是婚後一年拿到臨時綠卡
就是再兩年(也就是婚後三年)
才能申請正式綠卡嗎?
謝謝你的回覆><
※ 編輯: LouisGarneau (72.69.66.60), 06/04/2017 10:59:40
→ cchris: 對。1都好 06/04 13:18
→ cchris: 條件式綠卡和正式綠卡的效力完全相同。沒理由為了避免條 06/04 13:20
→ cchris: 件式綠卡而故意晚送件。這樣你反而會晚兩年拿到公民 06/04 13:20
→ cchris: 因為公民配偶拿到綠卡滿三年即可申請公民 06/04 13:21
→ cchris: 這些以前討論過,可爬文 06/04 13:23
感謝c大回覆
現在是因為沒有身份問題,臨時綠卡不是必要
也不考慮考公民
因為對於是否回台灣生活還沒有明確的想法
跟未婚妻共識是想儘早拿到正式綠卡為首要目標
照這樣看來拿臨時綠卡反而會拖到拿正式綠卡的時間
非常感謝回覆
※ 編輯: LouisGarneau (72.69.66.60), 06/04/2017 14:39:48
→ cchris: 就因不確定是否要回台,才需要美國公民;因為綠卡不能住台灣 06/04 15:21
→ cchris: 如果不會短時間內離婚的話,條件式綠卡沒有缺點 06/04 15:23
→ cchris: 經歷了條件式綠卡,只會拖到"審理綠卡的時間",誤差範圍很大 06/04 15:23
→ cchris: 你故意跳過條件式綠卡,如果到時候綠卡案件塞車,多幾個月 06/04 15:24
→ cchris: 那麼兩者的差別就幾乎不存在,可說在誤差範圍之內 06/04 15:24
→ cchris: 有了美國公民你才能自由決定要住台灣還是美國 06/04 15:25
推 ymlin0331: 大推 cchris 的建議 06/04 15:37
→ cchris: 總之,臨時綠卡是個錯誤用詞;正確名詞是條件式綠卡 06/04 16:14
→ LouisGarneau: 謝謝c大建議!原來拿到條件式綠卡後三年就可以考公 06/04 20:13
→ LouisGarneau: 民,我以為是永久綠卡開始算。 06/04 20:13
→ cchris: 這就是我前面強調的,條件式綠卡和正式綠卡沒有不同 06/05 04:56
→ cchris: 就只是需要移除條件而已 06/05 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