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sine: I-485 只能境內申請,美國駐新加坡大使館不會理你 06/13 22:15
→ cassine: 財產證明是 I-864 要用,17 如果之前都有乖乖報稅收入也 06/13 22:17
→ cassine: 夠應該沒問題,可以先看說明書 06/13 22:17
→ cchris: 律師亂講。未婚的人就辦k1沒問題。已結婚的人就是境內485 06/14 00:35
→ cchris: 或境外Cp兩種流程。你說的流程不存在 06/14 00:35
→ cchris: 如何流程都有人出過問題,這和當事人有關,不是流程的問題 06/14 00:38
→ cchris: 你一年內不急著住美國的話就境外cp,不必也不能送485 06/14 00:39
→ cchris: CP(領事館流程)和485互斥。有甲就沒乙,有乙就沒甲 06/14 00:42
→ cchris: 「任何」流程 06/14 00:43
不好意思耶 正在摸索的階段
所以有必要辦K1嗎? 如果他是可以用ESTA進來的
想說看了板上有些前輩是ESTA進來直接結婚的
只是和他們不同的是我們並不會留在境內
另外就是得看看CP
因為之前都沒有特別研究過
但是是不是就是結婚後讓他回國
我file I-130 和CP (Consular Processing)
等到收到通過後他們會寄送packet告知之後需要的東西如I-864
但因為網路查到的CP資料都是用CP辦理immigration visa
所以CP也是可以直接拿到綠卡的嗎?
等於如果他在國外 就是只能用CP而不是用AOS囉?
感激感激
※ 編輯: SMaoMao (47.149.11.10), 06/14/2017 06:15:48
→ cchris: 不打算先結婚的人辦K1,已婚的人只能辦CR1或境內485 06/14 06:43
因為想說直接結婚
所以等於就直接ESTA進來別去跑K1麻煩囉?
→ cchris: 不打算留在境內的人不適合485,因為拿到旅行證前出境就作廢 06/14 06:44
→ cchris: 而旅行證需要3個月,這些爬文都有 06/14 06:44
好的 感激!
→ cchris: CP就是辦理immigrant visa,就是此流程;拿visa入境成為綠卡 06/14 06:45
→ cchris: 想待境外的人的確只適合CP;拿到簽證後要在半年內入境拿卡 06/14 06:48
所以等於CP拿到immigrant visa後半年入境
入境後才去辦理Adjustment of status去拿綠卡
期間他還可以來回跑嗎?
因為考量到工作問題
我們兩個人都是航空業 他想要來美國籍航空公司工作
不好意思一直麻煩您回答 感激不盡啊!
※ 編輯: SMaoMao (47.149.11.10), 06/14/2017 06:53:44
→ cchris: 不是,入境一瞬間就拿到綠卡,護照蓋上綠卡章,實體卡不重要 06/14 07:22
→ cchris: 既然瞬間成為綠卡,當然可以自由旅行,實體卡幾週後寄到住處 06/14 07:23
→ cchris: 綠卡章一年有效,只要一年內有收到實體卡就好,通常幾週寄到 06/14 07:24
→ cchris: K1入境的人才需要辦AOS(485);CP(CR1)的人一入境就是綠卡 06/14 07:26
太感激了! 這樣好清楚!
這樣的話就剩下是要辦理K-1或是ESTA直接進來結婚了
有聽說K-1要等太久 但也有聽說ESTA進來結婚怕之後會有問題
因為ESTA的使用是觀光及非商業用途
據說有人因為這樣進來後結婚在之後身份轉換時被刁難
可又看板上不少進來成功的例子
K-1進來的話光是K-1就要大概三五個月了
再加上CP應該又要六個月到一年 整個時間被拉超長
感激感激
※ 編輯: SMaoMao (47.149.11.10), 06/14/2017 07:36:03
→ cchris: esta轉身份沒問題;k1和cp也是互斥的;k1必須配合485 06/14 08:26
→ cchris: 為什麼你不使用單純的CP? 在台灣公證結婚,然後馬上遞130 06/14 08:27
→ cchris: 如果要走485流程,就要選擇用esta入境或k1入境;很少人用k1 06/14 08:29
→ cchris: 多數想辦K1的人,都會選擇直接改辦CP,因在台灣等待時間類似 06/14 08:30
→ cchris: CP一入境就可以拿到綠卡,不像K1還要辦485,很麻煩 06/14 08:30
→ cchris: 只有沒辦法在海外先結婚的人(例如家人要求要在美國結婚) 06/14 08:31
→ cchris: 才會考慮辦K1;而想辦K1的人,大多數又直接用esta入境辦485 06/14 08:32
→ cchris: 結論就是沒什麼人辦K1,慢又麻煩,適合比較龜的人 06/14 08:32
→ cchris: 有些人不敢先結婚,也不敢用免簽入境結婚,那就只好慢慢龜囉 06/14 08:35
※ 編輯: SMaoMao (47.149.11.10), 06/14/2017 08:39:01
→ cchris: 雖告訴你合法/沒問題,但你可能還是不敢,那就用你敢的方法 06/14 08:36
→ cchris: 不勉強 06/14 08:36
真的很感謝c大的耐心講解
主要是因為是同性伴侶 無法在台灣或新加坡辦理呀
只能在美國結婚 其他東西等之後再說都沒關係
這樣的話 適合小弟的方式似乎就很明確了
ESTA進來結婚
接著B回國 A遞交I130之後開始CP
剩下就是準備好需要的證明文件以及體檢和新加坡那邊B的面試了
真心感激呀!
※ 編輯: SMaoMao (47.149.11.10), 06/14/2017 08:40:56
→ cchris: 那就在美國閃婚一下回國cp,你不需要/不適合485流程 06/14 08:56
→ cchris: 結論:標題的兩個選項都不適合你;CP才適合 06/14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