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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EB2綠卡,目前在台灣等CP,結果等了8個星期後, NVC來信要求補件出生證明,但是我之前爬文, 就是因為害怕會要求補件出生證明, 所以我特別跑回原本出生的醫院申請英文版出生證明, 一份還要兩百多塊台幣, 後來也跑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時的英文原始戶籍謄本, 等了一個多星期後拿到,備註欄裡面有Born at xxxx hospital located in xxxx. 兩份放在一起讓處理的官員喜歡看哪個就用哪個, 結果現在收到要補件,我到底該怎麼做? 1.重新送件一模一樣的文件?包含醫院版跟戶政事務所版? 還是只要送任一份都可以? 2.打電話給NVC說我已經提供了?還是用寫信的? 每次打過去NVC的接線生感覺都只是查查電腦,打電話有用嗎? 3.到底還有什麼出生證明!!!!???? 因為都是我自己在處理這一個階段,被要求補件真的是覺得很莫名其妙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33.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02845347.A.E70.html
ymlin0331: 該不會是要求法院認證的那份吧? 08/16 09:34
eirose: 印象中當初申請的戶籍謄本和出生證明有法院公證 08/16 14:39
matrixki: 法院公證的應該是指中文翻成英文的方式 08/16 23:37
matrixki: 感覺原PO的狀況是兩份都是英文版的出生證明了 08/16 23:38
Atit: 醫院版要法院公證過才有效力,英文戶籍謄本被打回的機率很高 08/17 12:43
Atit: 我是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原始出生證明,翻譯完再送法院公證。 08/17 12:46
Atit: 你可以問法院能否公證你的醫院英文版的文件。不行的話, 08/17 12:55
Atit: 只能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原始出生證明的影本了 08/17 12:56
matrixki: 可以的話再看看原PO後來怎麼解 麻煩分享給大家了 08/2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