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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再跑來詢問一下 已經爬文也問過移民律師等 所以目前跟另一伴(同志伴侶)準備登記結婚了 目前就是照之前計畫 因為配偶沒有要立即待在美國 所以就以ESTA進來 結婚登記後用CP (CR1)辦理 但卡就卡在收入跟報稅紀錄這邊 以下是小弟目前的狀況 我之前是在台灣讀書 (full time student) 美國這邊只剩下銀行存款利息所以CPA表示低於報稅需求 不需要報 今年年初才回到美國開始工作 (正職 美籍大型企業員工) 年收入是有超過125%的需求 Co sponsor部分是有困難 有看到有版友是以書面解釋來龍去脈後辦理成功的 也問過兩位移民律師是表示不行 需要找親友sponsor 另外又有一個幫忙做一條龍服務那種agent表示沒問題 需要薪資證明就好 版上也有人問 也是同性伴侶也是相似狀況的 回文是說沒問題 所以想來發文問問 目前小弟存款部份是沒有達到要求 名下也沒有房地產 唯一能想到就是可能可以請另一伴轉他的存款進來 但還是不會達標 不知有無版友有經驗或是其他建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6.41.27.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05171038.A.517.html
cchris: 這和同性無關;重點就是你的所得夠不夠,夠的話多半沒問題 09/12 07:27
cchris: 移民局如果要求你補件,就見招拆招,不必自己腦補 09/12 07:27
SMaoMao: 所以就照實填寫 用薪資試試就是了? 09/12 08:05
SMaoMao: 因為就只怕財力證明部分 感激感激 09/12 08:06
SMaoMao: C大不好意思再問一下 所以CP就是I-130後面先選要CP 09/12 08:10
SMaoMao: 之後就是等approve後有其他form再姐就好囉? 09/12 08:12
cassine: I-864說明書裡面寫得很清楚,按照步驟來就好 09/12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