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oMao (Sky)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剛開始工作 之前住台灣 幫配偶辦結婚綠卡
時間Tue Sep 12 07:03:54 2017
抱歉再跑來詢問一下
已經爬文也問過移民律師等
所以目前跟另一伴(同志伴侶)準備登記結婚了
目前就是照之前計畫 因為配偶沒有要立即待在美國
所以就以ESTA進來 結婚登記後用CP (CR1)辦理
但卡就卡在收入跟報稅紀錄這邊
以下是小弟目前的狀況
我之前是在台灣讀書 (full time student)
美國這邊只剩下銀行存款利息所以CPA表示低於報稅需求 不需要報
今年年初才回到美國開始工作 (正職 美籍大型企業員工)
年收入是有超過125%的需求
Co sponsor部分是有困難
有看到有版友是以書面解釋來龍去脈後辦理成功的
也問過兩位移民律師是表示不行 需要找親友sponsor
另外又有一個幫忙做一條龍服務那種agent表示沒問題 需要薪資證明就好
版上也有人問 也是同性伴侶也是相似狀況的 回文是說沒問題
所以想來發文問問
目前小弟存款部份是沒有達到要求
名下也沒有房地產
唯一能想到就是可能可以請另一伴轉他的存款進來 但還是不會達標
不知有無版友有經驗或是其他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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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這和同性無關;重點就是你的所得夠不夠,夠的話多半沒問題 09/12 07:27
→ cchris: 移民局如果要求你補件,就見招拆招,不必自己腦補 09/12 07:27
→ SMaoMao: 所以就照實填寫 用薪資試試就是了? 09/12 08:05
→ SMaoMao: 因為就只怕財力證明部分 感激感激 09/12 08:06
→ SMaoMao: C大不好意思再問一下 所以CP就是I-130後面先選要CP 09/12 08:10
→ SMaoMao: 之後就是等approve後有其他form再姐就好囉? 09/12 08:12
推 cassine: I-864說明書裡面寫得很清楚,按照步驟來就好 09/12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