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ylon407 (畢業才是真的)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結婚綠卡:f1入境
時間Sat Sep 23 10:19:23 2017
之前爬文,大家提到如果esta入境的話,會建議三個月後在辦理結婚,
否則申請結婚綠卡可能會有疑慮。
想請問,我目前是f1-opt的狀態,有工作然後男友是美國公民。
我們打算今年底回台灣一趟,然後回美國明年初結婚。
所以我入境美國到結婚的時間會只有1-2個月左右,這樣之後辦綠卡會有疑慮嗎?
因為不知道esta 入境 和 f1-opt入境 是否不同?
前天看到這篇文章:
http://www.worldjournal.com/5182552/article-%E7%BE%8E%E7%B0%BD%E6%94%BF%E7%AD%96%E5%A4%A7%E6%94%B9%E8%AE%8A%EF%BC%81%E9%A0%88%E4%BA%A43%E5%80%8B%E6%9C%88%E8%A8%88%E7%95%AB-%E7%A6%81%E6%94%B9%E8%AE%8A%E8%A8%AA%E7%BE%8E%E7%9B%AE%E7%9A%84/
現在非常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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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以前是建議60天後才「轉換」身份,不是「結婚」;你有點搞錯 09/23 10:24
→ cchris: 此例你也不用太緊張,沒太大的疑慮;會怕的話就延後 09/23 10:24
→ cchris: 我覺得你只要在滿90天後才遞I-485就ok了,不必想太多 09/23 10:25
→ cchris: 新的規定主要是針對CP流程; USCIS的AOS方針並沒有改變 09/23 10:25
→ nylon407: 謝謝c大的回答。請問您在轉換身份提到60天,然後i-485 09/23 10:33
→ nylon407: 提到90天,所以是60天還是90天比較對呢? 09/23 10:34
→ nylon407: 剛快速研究了cp和aos流程的差異,謝謝c大的寶貴資訊 09/23 10:38
→ cassine: 公民配偶應該無敵,你想等 60 天才送 I-130/I-485 也可以 09/23 22:28
→ cchris: 現在的規定是六十天。90天是假設性的最糟狀況 09/24 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