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ahsu24 (Flag)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婚姻綠卡申辦細節疑問(I-131, 130, 864)
時間Wed Oct 11 03:59:39 2017
各位版上前輩大家好
我是美國公民,欲幫ESTA入境的老公申請婚姻綠卡
我們已將各表格填寫差不多,但遇到一些細節問題想要請教前輩們
根據我的理解,調整身分的配偶可以申請AP
多數人建議I-485與AP 一併申請
在I-131 Part 3的前兩題問到預計什麼時候要出境&多久時
前輩的說法是隨便掰一個日期和長度
而我在某些心得文的申請時程表發現
不少人拿到AP跟綠卡的時間不差兩個禮拜 (#7124 currylalala)
甚至綠卡到手I-131還在processing
我們本來的打算是在拿到綠卡前都不會出境
想請問的是
1)以這個狀況,是否還有必要遞交I-131?
2)既然建議大家拿到綠卡前不出境,為什麼仍建議同時遞交131呢?
3)會不會因為我們掰了一個預計出境日期,在此AP期間I-485的流程就被順延?
4)或是否應該先送I-485,等真的有需要再送I-131? (我的理解是只要還在pending 485,
一樣免費)
5) I-130相關,我們目前居住在紐約,表格內所有地址也都在紐約
但聽說紐約的Processing超級慢
在I-130 Part 4中填寫預計申請身分調整的USCIS Office可以填寫其他地方,例如NJ嗎?
6) I-864相關,我們都是都剛畢業無收入,資產證明打算用Joint account中的存款證明
曾有心得文中提及曾因為Bank Statement只有六個月的資料而需補件
如果戶頭是最近才開好,證明效力是否足夠?
以上問題,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6.65.59.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07665581.A.0DA.html
→ cchris: 1建議辦 2有ap就能出境 3不會 4不宜 5不行 10/11 04:12
→ lisahsu24: 謝謝萬能的C大! 10/11 05:05
推 akane0802: 我住紐約,三個月拿到AP,11個月拿到綠卡 10/16 12:22
→ akane0802: 最近才剛過的,給你參考 10/16 12:22
推 akane0802: 資產證明如果沒有太多,可能需要找擔保人 10/16 12:24
→ lisahsu24: 好的,謝謝您的回答! 10/19 06:57
→ lisahsu24: 想請問akane大大您所謂的資產證明沒有太多,是指金額 10/19 06:59
→ lisahsu24: 不多還是存款日期不夠長呢? 10/19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