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eicha (洽)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出生證明被要求補件
時間Thu Oct 12 23:14:30 2017
請問各位先進
今天收到NVC寄的補件通知說我的出生證明他們不接受
我必須重送
我是走依親綠卡DS260/I864
當初我送件的出生證明是直接跟醫院申請英文版的(沒公證)
請問是否要法院公證才能接受?
還是要從頭開始拿戶政事務所中文版自己翻譯成英文 再拿去公證呢?
另外請問英文版的戶籍騰本 是否也要去公證?
謝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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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ssine: 是官方又是英文版,就不用公證 10/13 02:32
→ kueicha: 謝謝樓上 10/16 23:06
推 gary7141: 大大我也遇到一樣的問提,請問你的問題解決了嗎。我的出 10/28 06:27
→ gary7141: 生證明是由榮總發出來的英文版出生證明。結果也跟你遇 10/28 06:27
→ gary7141: 到一樣的問題。請問這樣算官方? 10/28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