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poleon (無)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在美工作抽中DV2018,轉調回台後赴美出差問題
時間Fri Oct 13 09:23:52 2017
個人的狀況如下:
1.本人持L1在美工作,老婆抽中DV2018(8xxx號)
2.今年底即將轉調回台,但後續仍會常出差來美
請問:
(1) 1/1起就回復為台灣總公司員工,之後是否
就不應再以L1 visa進入美國?
(2) 如(1)為Yes, 若是我2018上半年以ESTA
簽證出入美國, 假設8月左右在AIT面談
DV2018, 是否會被質疑持旅遊簽證入美
不可有移民意圖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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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31.1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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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poleon (73.231.130.103), 10/13/2017 09:40:31
推 looks: 只要I129S仍未過期,L簽仍然有效,你到美國出差也是工作啊 10/13 09:45
→ Napoleon: 但我是從海外分公司員工變回總公司員工,這樣也行嗎? 10/13 09:47
→ sorryla: 重點應該不是你是掛哪邊Headcount,而是你有沒有領美國薪 10/13 12:58
→ Napoleon: 2018/1/1起就不會領美國薪資了 10/13 14:02
→ cchris: 1沒錯 2不會 10/13 14:23
推 XiJun: 為什麼你最近那一篇文章DELETE了? 11/30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