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femau: 所以 A的兄弟姊妹是已婚 若透過a父母辦的話是等1年綠卡+ 11/04 01:40
→ chafemau: 5年公民才能辦+12年左右拿到? 11/04 01:40
推 chafemau: 這樣大概18年囉? 11/04 01:44
→ chafemau: 那如果是a直接辦已婚兄弟姐妹是13年? 11/04 01:44
→ cchris: 對,但未來一年比一年慢,十幾年後可能13年變成20年,差不多 11/04 02:26
→ cchris: 因為這幾年平均每2年就會慢個一年,所以以後可能不會是13年 11/04 02:26
→ cchris: 所以最好多管齊下 11/04 02:27
推 chafemau: 請問多管齊下的意思是? 11/05 06:17
→ cchris: 每個方式都採用,互不衝突 11/05 09:04
推 chafemau: 所以 可以a申請兄弟姊妹 父母也同時申請已婚子女? 11/05 09:10
→ cchris: 當然。這就是多管齊下 11/05 10:21
→ cchris: 可說說看為何你覺得不能這樣做 11/05 10:22
→ cchris: 最好連綠卡樂透也一起每年參加 11/05 10:33
推 chafemau: 原來如此!好的~那我再轉達給朋友。 11/05 13:13
→ chafemau: 對了,若不是正常身分,是否會影響排程? 11/05 13:14
→ cchris: 何謂正常身份? 哪裡異常? 11/05 15:17
推 chafemau: 超過居留時間 應該就不算是正常身分? 11/06 07:43
→ cchris: 身分違法的人,綠卡根本無法通過,除非和美國公民結婚 11/06 16:00
→ cchris: 綠卡不會過的人,參加排期也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11/06 16:04
→ cchris: 你如果是指贊助人曾經逾期居留過,那麼你已經自相矛盾了 11/07 12:26
→ cchris: 因為她已經合法取得綠卡,將來還會合法取得公民,才能贊助 11/07 12:27
→ cchris: 家人綠卡 11/07 12:27
→ cchris: 所以她絕對是「正常」身分,不然就什麼都不必談了 11/07 12:29
推 chafemau: A現在已經有臨時綠卡了 當然為正常身分 所以我是指A的家 11/08 05:29
→ chafemau: 人部分喔 11/08 05:29
→ cchris: A的家人如果身份非法,根本拿不到綠卡,只能和公民結婚漂白 11/08 08:41
→ cchris: 所以就不必浪費時間辦這些了;也可生個公民小孩等小孩21歲 11/08 08:43
→ cchris: 就可以漂白他的父母;但這也是小孩出生21年後的事了 11/08 08:55
→ cchris: 而且還得和他的美國籍小孩關係處得好,小孩才肯幫他辦。 11/08 08:55
推 chafemau: 所以身份不合法的話 就是跟公民結婚 或是等小孩21歲 這 11/08 10:27
→ chafemau: 兩個方式? 11/08 10:27
→ cchris: 是啊,身分違法是很嚴重的事;不能開玩笑 11/08 11:01
→ cchris: 而且很多人會怕川普把法律弄得更不友善;不過他通過法律的 11/08 11:02
→ cchris: 能力趨近於0,所以也還不必過慮 11/08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