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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最近準備遞交I130,但先生目前在其他國家受訓, 長達八個月,分別住在兩間飯店, 想請問這兩間飯店地址都需要填寫還是只需要填寫台灣地址即可, 如需填寫,12月遞交表格,1月就搬到新的飯店, 是否先直接將新飯店地址寫上或之後再做更改申請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155.75.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11097825.A.A5E.html
cassine: 說明書有先看過? 11/20 00:59
einbisschen: 已看過。五年內的所有地址,我只是想問說飯店並非正 11/20 10:20
einbisschen: 式居住地址,類似出差,是否需填寫 11/20 10:20
cassine: 可以不寫,physical address 的意思是作為居所的住址。但 11/20 23:32
cassine: 注意之後填 DS-260 時因為在外國停留超過六個月,會需要 11/20 23:32
cassine: 該國的無犯罪紀錄 11/20 23:32
einbisschen: 好的,謝謝。 11/21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