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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我目前持F1在美國唸書 可能今年寒假回台灣與台美雙重國籍配偶結婚 但是因為流程有點複雜擔心自己會有弄錯 所以想再煩請前輩幫我順一次我流程是否哪裡有問題 美籍公民要準備的資料: I-130(親屬移民申請) I-130A I-864(收入擔保書) G-325A(個人資料表) 我要準備的資料: I-485(身分調整) I-693(體檢表) I-765(工作證申請) I-131(回美證) G-325A(個人資料表) 無犯罪證明 兩人都要準備的資料: 美式護照規格照片 護照 出生證明(戶籍謄本) 結婚證書影本 一起出去玩的生活照 1. 我們需在台灣登記完以後 申請完出生證明 結婚證明 無犯罪證明 照片等等 這些文件先包好等我持F1入境完以後再請家人寄給我們以免有移民意圖 這樣正確? 2. 入境完成60天後 雙方把上述I130 I485 I765 I131等等寄出 在送出其間我不可以隨意離開美國 但好處是是即使我畢業以後三個月內都沒找到工作(OPT)都還是可以合法居留? 剩下等待通知 該按指紋按指紋 該面試就面試 這樣正確? 3. 想請問一下該如何決定在哪邊按指紋或面試? 因為現在我讀書的州與未婚夫工作地點不同 如果在我所在的州按指紋或面試 萬一明年五月我畢業且離開這州的話我還是得回來這州面試嗎? 那如果地址都填未婚夫的地址會不會有資料不實的問題? 4. 在我送出上述文件後 若還在跑流程 我是否可以繼續持有F1且申請OPT/OPT-Extension且合法的在美國工作? 因為擔心整個流程跑很久 若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工作只能待在家裡會很痛苦 5. 自己長遠規畫終究會回台灣 到時候是否可以放棄綠卡/公民避免追稅或報稅的問題? 這樣會不會對配偶有不良影響? 在煩請前輩們抽空回答以及指點是否我有遺漏什麼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告訴我我會盡可能回答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60.160.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11673464.A.27E.html
cchris: 1不必這樣 2此例不必等60天,你要等也ok;拿到AP才能出國 11/26 13:30
cchris: 可以合法居留 3地址填哪就安排在哪面試,可填未來的地址 11/26 13:32
cchris: 4 485的EAD絕對比你的OPT的EAD早拿到,所以你的問題不存在 11/26 13:33
cchris: 因為此EAD比彼EAD早送件(很多個月),所以會比較早拿到 11/26 13:33
cchris: 5住海外的公民綠卡有十萬美金的海外所得排除額,->不是問題 11/26 13:35
cchris: 放棄也不會有不良影響;多數人放棄不是為了躲稅,而是移民監 11/26 13:35
cchris: 只有真正的大戶(老闆級的)才需要為了躲稅而放棄綠卡 11/26 13:36
Cosmology: C大感謝您抽空回覆 還是有幾點不太清楚 11/26 13:51
Cosmology: 1. 為何我不必這樣做?我爬的文有些人這樣做 11/26 13:52
Cosmology: 2. 為何此例不必等60天? 我甚至還有看到90天的規則? 11/26 13:52
cchris: 1有人做不代表必須這樣做 2規則裡本來就不是針對你的狀況 11/26 14:41
cchris: 我以前解釋過,你可以去爬我的舊文 11/26 14:43
cchris: 會擔憂的話就等90天,也沒有害處 11/26 14:44
cchris: 板上很多人的前例,F1入境幾天內就送485,都順利通過 11/26 14:45
cchris: 但你不一定要學他們,你可以等90天甚至180天,你安心最重要 11/26 14:47
bebe2: 最新版的I485已載明不需要G325A了。建議有時間的話可以先上 11/27 06:44
bebe2: USCIS官網把instruction都看過,對於填寫方式和需準備資料 11/27 06:45
bebe2: 基本上都有詳細說明。我的情況和你類似,剛送件,祝你好運 11/27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