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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況是: 太太: H1B 2018年9月到期,公司目前在幫他辦H1B extension,中國出生 我: H4一樣在2018年9月到期,台灣出生 兩人目前皆在美國 公司剛剛幫太太辦EB2,I-140會PP 目前狀態:2018年1月 PERM filed 我的疑問: 1.主申請人file I-140與副申請人無關係,只要I-485把副申請人加上就行 另外,I-765及I-131在I-485送出時副申請人也一併送出,這樣理解是對的嗎? 2.只要在 H4到期前 送出I-485,我就可以繼續待在美國 3.如果H4到期沒送出I-485,就要送I-539調整身份,或是可以出美國辦H4 4.如果在I-539 pending期間送出I-140/I-485/I-765/I-131會不會有影響? 5.目前我H4還無法工作但想盡快能工作,如果I-140和I-485同時送出 爬文發現台灣人不太需要H4的ead,直接485+ead,原因是申請的時間差不多? 還請大家幫忙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5.186.79.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2266655.A.292.html
cchris: 5台灣人沒必要辦H4 ead。浪費錢,也沒有好處 03/29 10:36
WMH: EB2-China有排期問題,原po太太從I-140通過到可以遞交I-485 03/30 04:09
WMH: 以及I-761/I-131,中間大概要等上三年左右 03/30 04:10
WMH: 但靠著原po太太的I-140 approval,原po的確可以申請H4 EAD 03/30 04:12
sorryla: EB可以使用配偶排期,所以此例140過後就可直接送765/131/ 03/30 04:37
sorryla: 485 03/30 04:37
rayu: 情況和原 PO 一模一樣,完全按照樓上說的 Cross changeabil 03/30 08:07
rayu: ity 操作。本月剛拿到 H4 EAD 開始找工作,而 485 的 Combo 03/30 08:07
rayu: Card 預計還要半年。 03/30 08:07
rayu: chargeability 才對,選字選錯 XD 03/30 09:09
LPLG: 謝謝上面四位大大的回覆! 03/30 21:44
cchris: 那是太慢遞485。樓上的例子H4 ead不應該省到時間。選擇同 03/31 05:42
cchris: 時間遞出485就會同時拿到485的Ead 03/31 05:42
cchris: 總之,W大說的好處不存在 03/31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