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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一下狀況: 先生持有F1 OPT(STEM extension till Nov. 2019),老婆持有F2 已經入境美國超過90天,目前正在準備file I-140的文件(NIW) I-485打算自己送,律師說可以在I-140送出後就送 但目前研究後還是有些不太懂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1. 保險起見想要繼續使用目前的OPT EAD不改變身份, 但律師建議在送485時最好也同時file I-131和I-765 請問拿到I-765的EAD後是自動生效?還是我可以選擇不變動繼續使用原有的OPT EAD 2. 若是先生繼續使用OPT EAD,老婆是否可以用I-765申請到的EAD卡找工作? 還是老婆得繼續維持F2身份? 先謝謝大家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0.19.46.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2464256.A.1E7.html ※ 編輯: licy (100.19.46.172), 03/31/2018 10:53:59
cchris: 1不是,用它工作才喪失F1 2可,兩人獨立 03/31 11:02
licy: 若F2用了765的EAD, 之後如果140或485被拒,是否就因喪失F2 03/31 23:52
licy: 身分需離境?還是可以因為老公仍維持F1轉換回F2? 03/31 23:52
cchris: 必須離境 04/01 00:39
cassine: 基本上送出就一定要過,沒過的狀況會很複雜,尤其是你先 04/01 00:40
cassine: 過你沒過的狀況,他沒 F-1所以你也沒 F-2身份可以維持 04/01 00:41
cassine: 除非你紀錄不好,不然很少聽到夫妻一起辦其中一個沒過的 04/01 00:42
cassine: 狀況,比較常見是不一起通過 04/01 00:42
Rhomboid: 常常聽到差一兩天通過的,那請問如果F1的GC早一天通過 04/01 07:17
Rhomboid: 沒事沒事我搞錯... 04/01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