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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前幾年拿到綠卡 2017 申請到了回美證 (re-entry permit) 期限到 2019/2 本來預計是 2019/8 才會去美國讀碩士、開始在美長期居住,但這樣3~9 月這期間回美 證已經失效了 而這中間因為工作的關係,也不太可能有機會待在美國花時間再申請一次回美證 我想到的解法是這中間再入境一次,雖然回美證失效,但至少不會違反綠卡超過六個月離 境的規定 不知道有沒有人試過這方法呢? 如果可行的話是否在回美證快到期時就該入境?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19.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3983263.A.43A.html ※ 編輯: pinkyhan73 (122.116.119.220), 04/18/2018 00:46:39
cassine: 你的想法是標準流程,一般人都是這樣做 04/18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