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athons: 個人看法,既已結婚20年,不是假結婚,日期不重要. 06/11 08:21
→ marathons: 不必主動改,若被問到,就解釋公證與婚禮日期的差異. 06/11 08:22
→ cchris: 依照法律,你們的結婚日期只有一個,就是一月一日,不應 06/11 11:34
→ cchris: 該填錯 06/11 11:34
→ cchris: 你說的儀式婚也和你沒有關係。那只適用於先儀式、後登記 06/11 11:36
→ cchris: 的人 06/11 11:36
→ cchris: 你其實在1/1就已經進行了儀式(公證也是一種儀式)。法律 06/11 11:38
→ cchris: 上你的5/5只是個表演,沒有法律效力 06/11 11:38
→ cchris: 你如果在98年11月在巷口流水席辦了儀式,但1/1才去戶政登 06/11 11:39
→ cchris: 記,那才值得討論 06/11 11:39
→ cchris: 總之,你的婚姻日期是錯的,沒有模糊空間 06/11 11:41
我知道填錯了
現在的問題是,面談的時候要不要主動提出更正?
※ 編輯: PttCraft (174.103.173.58), 06/11/2018 12:06:33
推 cassine: 其實有改沒改差別不大,重點在於婚姻的真實性 06/11 12:32
→ cassine: 你主動提要更正也不是不可以 06/11 12:33
→ cchris: 被發現就更正。也不是什麼大事。你的所有文件都一致,單 06/11 12:50
→ cchris: 純就是你誤會而填錯日期 06/11 12:50
OK
Thanks
※ 編輯: PttCraft (174.103.173.58), 06/11/2018 21: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