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peter (風之夜月影)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綠卡轉公民問題
時間Mon Jun 18 12:38:27 2018
小弟的狀況是2006年7月拿到綠卡,但是之後回台灣讀書,也並沒有辦白皮書。
2013/9/7進美國的時候運氣很好,並沒有被取消,之後到現在出境都沒有再違規。
想請問一下理論上是住滿五年之前的三個月可以遞件申請,
那如果我現在(2018/06/18)申請的話,需要報告2013/9/7之前這次入境嗎?
或是應該等到2018/9/7之後再申請呢?
在線上填表的時候發現在填居住地的時候會問到2013/06/18的地址,
所以好奇到時候面試的時候會不會問到這個
感謝版上各位先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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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米,炸掉它吧。 ⊙▁⊙─ ─⊙▂⊙ 碰到問題,用C4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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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Savage ◤ ︶ ◥◤ ﹨▼∕◥ Jamie Hyn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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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dpeter (169.231.78.182), 06/18/2018 12:44:16
推 cassine: 要,所以你覺得不安全就等九月再申請 06/19 01:01
→ cassine: 面試頂多只是確認一下資料是否正確然後就開始考試了 06/19 01:01
→ windpeter: 好的,謝謝你 06/19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