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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比較冷門,爬過文沒看到類似的 我手上有公所的原始英文全戶戶籍謄本要來當我的出生證明 但是後面公所的章已經超過一年了(2017/5) 我預計今年9月要遞交140 請問我需要重新辦理嗎? 想問像類似出生證明還有結婚證書這種的正式文件,有沒有有效期的限制(近6個月 1yr?) 需不需要再遞交前再去辦理一張新的? 會問這個是因為出生日出生地 結婚日期這種不會因為時間而變 只是文件的issue date不一樣 麻煩各位解惑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4.20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0917216.A.4EC.html
cassine: 不會過期 07/07 06:49
cchris: 永久有效 07/07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