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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nic64 (悶)》之銘言: : 以下是幫朋友代po~~ : 希望各位版友提供寶貴意見, : 感激不盡! : 我(美國公民)去年9/6幫我媽辦依親移民,當時是用我媽B2 visitor visa申請 : adjustment of status (I-485),10月初我媽發現鮮血便,無痛感, : 懷疑有可能是大腸癌,那陣子USCIS 都沒有空位可以親自辦理臨時AP, 緊急AP不需要「空位」,但要有證據 : 當下一心覺得是大腸癌,就馬上訂了機票回台。 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 待了2個月後,12/4/17 入境時有在小房間等了一陣子,海關最後讓我媽進來, : 只說了 Today is your lucky day. Entry stamp上寫今年6/3需離境, : 詢問過海關這是否影響綠卡申請,海關說他們不管這個,是移民局決定的。 : 1月初移民局有來函請我們解釋為什麼離境without AP, 要回信給移民局,才能重新發AP。 : 回信說明原因後,AP於2月中收到,但之後未再出境。移民局通知6/27面試, : 面試過程一切順利,完全沒有問到為什麼沒有AP就離境,都只是核對申請表上的資料。 : 7/3收到拒絕信,理由有2個:1. 去年12月入境沒有用AP。2. 今年6/3應離境但沒有離境 主要原因是1;沒有AP就離境就是放棄申請,當然不可能通過 : 徵詢律師的意見後,律師建議我們重新申請(讓我媽還在美國境內時申請, : 如果回台灣經過AIT,又要面臨更多問題,等更久),他們會負責處理下列事宜: : 1. 向移民局解釋為什麼我媽6/3後還非法拘留美國(我自己想不到任何好理由), 公民的父母不需要理由,可以逾期居留之後申請綠卡 : 因為她12月入境時沒有AP,已經算是放棄她I-485的申請了,所以我也無法用I-485還在 : pending等面試,可以合法待在美國的理由。 不需要任何理由 : 2. 會請移民局abandon我們之前的申請,因為相同的申請不能同時存在 不是已經被拒了嗎? 那就已經不存在,所以不需要也沒得「撤回」 : 3. 律師收費$2800(不含政府要收的申請費) :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 1. 我媽的case有可能我自己幫她重辦嗎?當初我申請我自己的婚姻綠卡跟 : 我媽的依親綠卡都是我自己辦的 可以 : 2. 如果可以自己辦,該如何解釋我媽為什麼6/3後在美非法拘留?(律師說他們會處理) 不需要解釋,也沒有地方可以解釋;法律就是允許這麼做 : 3. 如果可以自己辦,我媽還是用原本的B2 visa 辦嗎?但她現在已是非法拘留了 沒差。就算非法居留十年的人都可以直接辦綠卡,沒有複雜度 : 4. 如果委託律師,$2800是否合理?我從來沒有委託過移民律師所以不知道行情, : 但絕對不會貪小便宜也不會殺價,尊重專業很重要。 可以自行比價。行情有一定的range 重點是,可以不需要找律師 但是下次不要再這樣亂來了,犯這麼離譜的錯誤,也不先詢問求助就自己硬來(無AP離境) : 謝謝大家的幫忙!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233.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1037178.A.44C.html ※ 編輯: cchris (172.10.233.152), 07/08/2018 16:09:36
sonic64: 感謝板主的寶貴意見,已經將訊息轉達給朋友了 07/09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