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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EB3要走CP流程,140在這個月初時通過,目前在等待NVC的通知。 由於送140時還沒有結婚,現在想將配偶加入一起辦理。 爬文有看到版大回應,只需要通知NVC,然後各填一份DS-260就好。 接下來的流程應該就是官網上寫的蒐集兩個人的出生證明等文件,再繳交給NVC。 不過律師跟我說配偶的資料要在繳交NVC費用前遞交給NVC We need to submit his spouse's docs to NVC ASAP so when fee bills are issued they can be issued together. 由於我人在國外,要八月底才能回台灣,原先是想等回國後和配偶一併申請所有的文件, 再一起將兩人的文件寄給律師去辦理。 現在這樣不知道該怎麼辦比較妥當, 希望有經驗的板友能提供意見參考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5.93.239.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4271888.A.D38.html
sorryla: NVC建立case之後會寄信叫你繳費,那時候再連絡NVC說加人 08/15 02:44
sorryla: 進去 08/15 02:44
jack77102020: 謝謝,我會再跟律師溝通看看 08/15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