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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目前在美的身份是F1 OPT,因為老公的公司在幫他辦綠卡(EB3),今年8/15 跟他一起送出I-485、I-131、I-765的申請,他是主申請人,我是dependent。 在8/15送出申請之前,我還沒有找到工作。最近我找到工作了,即將用我的OPT EAD 開始工作。關於I-485的申請,想請問是否有需要更改或補件之處?(例如,原本 送出的I-485 form中,我的employment history部分是填寫目前unemployed。) 就此問題,在板上爬文目前沒看到類似的po文,希望板友能不吝分享,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56.250.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6116952.A.B32.html
cchris: 不必 09/05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