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DPC (Channel Coding)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出生證明法院公證
時間Fri Sep 7 09:44:21 2018
想詢問大家 出生證明的英文翻譯部分是家人就可以 還是必須是第三人?
我的綠卡律師要求出生證明的英文翻譯 必須是第三人無血緣關係(不能是家人親屬和自己)
然而在法院公證上 會要求翻譯人員到場簽名 我查看許多案例是父母幫忙跑法院公證
簽署自己名字成為英文翻譯人 那如果是父母本人簽署英文翻譯 會有可能造成任何問題嗎?
我現在的情況是 如果要照律師要求走 我得找第三方人陪同我父母前往 並且在現場簽名
這部分會比較相對麻煩些 (小弟目前人在美國 是透過父母幫忙申請的)
謝謝大家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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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orryla: 家人也可以 09/07 12:59
→ hcktaiwan: 我的是自己翻譯的,文件上也簽名自己翻譯。沒問題 09/07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