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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6h3id (查水表囉)》之銘言: : 各位前輩大家好 : 在上週上傳完所有申請人的civil documents之後,今早收到第二次REF (第一次是關於聯合保人的部分) : 拒絕內容如下 : This document does not fulfill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s. Please replace this with an acceptable birth certificate. (後面就說去nvc document finder找資料) : 我們是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書(含醫院名稱/地址/醫生),再去找公證人翻譯並公證,之後再送到外交部副證。 : 另外我們也有上傳一份英文戶籍謄本(單人),同樣理由被拒。 : 這邊要補充說明一下,我太太的出生證明書上面沒有新生嬰兒名字,所以請戶政事務所把名字補上,但他們直接把名字寫在出生證明書背面蓋章這樣。(中文部分) : 英文版就請公證人全部翻譯後,拿去外交部副證這樣。 : 現在完全不知道哪個步驟有錯,希望有最近申請通過的,或是有發現錯誤的大大幫忙解惑。 : 謝謝 For future reference,可參考以下網址來認證所有台灣政府的文件,包括英文戶籍謄本 https://goo.gl/qfuZSH https://goo.gl/x49C9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251.248.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42718858.A.DA4.html
j6h3id: 不過我們就是戶政事務所出生證明書>翻譯公證>外交部複驗 11/20 23:58
j6h3id: 所以我覺得還是得看人,最麻煩的方式走過還是被REF 11/20 23:59
nanalia: 我只有交英文戶籍謄本 有去法院蓋章 沒有備註醫院地址也 11/21 02:08
nanalia: 通過了 真的運氣問題 11/21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