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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兩個問題想要請教,小弟是綠卡持有人.太太是H1B, 一年半前幫太太file了I-130, 排期還沒到,I130也還沒approve, 但按表B已經可以送I485,在填表時有些疑問, 1. 我過去兩年都和太太一起報稅,但如果我個人收入已經夠做財力擔保, 在I864表格中我是否可以不使用太太(intending immigrant)的收入當作 household member的income呢? 如果可以只送我個人的工作證明,W2,薪水條會省事不少, 會想問是因為864上問的是1040上的AGI,這數字是夫妻的總收入,跟我個人收入有出入 2. 另外我已經送過I130,在送I485的時候是否還需要再附上一次結婚證明,共同帳戶, 小孩出生證明等等的文件來證明我們的夫妻關係呢? 以上想煩請解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9.6.133.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49668320.A.496.html
cchris: 1說明書第8頁寫得很清楚,可以不填入太太的收入 02/09 14:34
cchris: 864上問的不是1040的AGI,你誤解了,它是individual income 02/09 14:36
cchris: 2依照485的說明書 02/09 14:37
kshsdeck: 感謝C大回答,我知道I864 Part6的7.是問個人 02/09 20:13
kshsdeck: 那part6的24a到24c也是只填個人收入嗎? 02/09 20:15
cchris: 不是,表格及說明書很清楚,要填全部的,並附上全部的W2/1099 02/10 15:49
cchris: 所以你必須附上你太太的W2,無法避免;而且說明書有解釋,如 02/10 15:50
cchris: 果用transcript的話,一般不必附W2;但MFJ卻只用自己的所得 02/10 15:51
cchris: 來qualify的話就是例外;依然必須附上全部的W2 02/10 15:51
cchris: 結論:如果你不想附上太太的W2,就用兩人的所得來qualify,然 02/10 15:53
cchris: 後用IRS transcript來證明所得;這是唯一「簡單」的方法 02/10 15:53
cchris: 總而言之,因為只用自己的所得會和稅表對不起來,所以必 02/10 16:12
cchris: 須附上全部W2 02/10 16:12
kshsdeck: 嗯嗯我懂了! 真的很感謝解答!! 02/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