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本人剛轉成H1-B(本來L1-B),所以太太也跟著轉H4. 但律師所跟我說,因為他們同時收到兩份I-539都是我太太的?他們也不知道為什麼。避 免被退件,希望我太太即刻返台到AIT辦理H4 stamp.這樣這兩份I-539就可以不用理他。 但如果我太太不返台辦理,然後後面會衍生更多問題,甚至導致我的h1要重新檢視?我太 太還會變成「非法待在美國境內」.請問有人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1.I-539是律師所送件的?還是那個環節有問題? 2.唯一解就真的要返台一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55.215.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52460228.A.B44.html ※ 編輯: smileman (73.55.215.55), 03/13/2019 14:57:50
cchris: 莫名其妙,聽起來是在胡說八道;他真的是律師嗎? 腦袋有問題 03/13 15:02
cchris: 如果有人遞兩份I-539,也一定是律師遞的;遞兩份也不會OOS 03/13 15:05
cchris: 比較可能是移民局寄了兩次收據;總之,叫律師講清楚,把收據 03/13 15:06
cchris: 兩份都貼上來,叫他不要再危言聳聽 03/13 15:06
smileman: 感謝c大的建議! 03/13 22:36
cchris: 兩份收據是相同號碼,還是不同號碼?建議你馬賽克之後把 03/20 13:53
cchris: 兩份收據都貼出來,才不會有誤會 03/20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