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xygen (Zendagi migzara)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移民意圖(Immigrant Intent)
時間Tue Apr 9 18:21:18 2019
各位版友好,
小弟目前以J1在美工作,於去年跟律師簽約辦理EB2-NIW concurrent filing 140/485
(目前還沒遞件).今年過年期間回了趟台灣,律師說因為我已有immigrant intent
根據與他們的485合約)卻用J1出入境,導致有機會被認定為visa fraud而有嚴重後果。
要求我改成CP.目前應該會跟律師取消485的合約,但還是委任140事宜。由於還是希望
還是能夠申請485,且對移民意圖的判定有疑問,想請問大家幾個問題:
1.爬文後,發現之前有版大在2017年回答版友pbspv的問題時,認為在持有J1下並
已經遞交I-140(尚未遞交I-485)時,持J1出入境美國並不會造成綠卡申請失敗,
且評論485在還沒送之前都不算有移民意圖。想請問現在(2019)對此2017年的485認定是否
有所改變呢?此認定是否只針對自行送件者,而不適用於委任律師者?
2.單就跟律師簽約(I-485)的部分,是否會被USCIS認定為已有移民意圖?
3.是否可以改成自行遞交485? (因為想持續在美工作,不想換成CP)
4,換成H1B後再遞交485有幫助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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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這個律師不想幫你遞485就找別人或自己遞。就這樣 04/10 06:49
→ vexygen: 謝謝cchris的建議,這樣感覺是該律師個人認定比較小心吧? 04/10 14:21
→ cchris: 或者說他有某種偏執 04/10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