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nuallison (巴菲森)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配偶Follow-to-join,是否需要提供I-864
時間Wed Apr 17 02:14:51 2019
各位版上朋友好,本人是EB2在去年底拿到綠卡,當初申請綠卡有同時送I-824
幫在台灣的先生走CP follow-to-join,目前已收到NVC的通知,正在準備文件
寄回去審核,在關於財力證明的部分有些疑惑,想請有經驗的板友幫忙解惑。
根據之前的爬文以及在NVC官網上的了解,如果我本身是file I-140並且沒有擁有
超過5%的公司股份是不需要提交I-864的。
但是官網提供的I-864常見問答的地方,看到一個問答如下:
Q:Do family members following to join the principal applicant need separate
Affidavits of Support and supporting documents?
A:Family members who immigrate later (follow-to-join)must have one complete
photocopied set of the principal applicant's I-864 and supporting documents.
我的理解是,我需要提供一份當初公司幫我辦綠卡時,所繳交的財力證明副本及相關文件
,讓我先生一同寄回給NVC review。不過當初我辦綠卡時,都是公司HR直接與律師聯絡,
我也不太清楚是否真的有這份財力證明文件。
看到前幾天有板友也是類似的狀況,有被要求補件I-864,想請板友指教是否我需準備一
份當初公司幫我辦綠卡時的財力證明副本給先生?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22.80.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55438493.A.E44.html
→ cchris: 看起來確實NVC有自己的規定,不跟著uscis的規定。但你誤 04/17 02:32
→ cchris: 解他的意思。它要的是你的864,和公司無關 04/17 02:32
※ 編輯: hsnuallison (75.22.80.28), 04/17/2019 02:49:21
→ hsnuallison: 謝謝C大的回覆 04/17 03:19
→ hsnuallison: 但疑惑的是,原本填I-824的時候我是applicant 04/17 03:31
→ hsnuallison: 現在填I-864,我就變成petitioner了嗎? 04/17 03:32
→ cchris: 這兩個我是指誰? 04/17 04:51
→ hsnuallison: 是指我自己,當初辦EB2的綠卡主申請人 04/17 05:01
→ cchris: 很好的問題。的確不合理。這個faq應該是針對親屬移民的, 04/17 06:09
→ cchris: 你沒辦法填 04/17 06:09
→ cchris: 所以不用想太多,叫你補件的話就解釋 04/17 06:10
→ hsnuallison: 好的,謝謝C大熱心的回覆 04/17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