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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律師說I485 I765 I131 I864 我們簽完名掃描給他就可以了 意思就是簽名後的正本會一直在我手上,律師遞件出去的是掃描後的複印本, 這樣是正確可行的嗎? 想到正本在手上就感覺毛毛的... 但是又沒有查到相關規定 除此之外連英文戶籍謄本正本律師都說不用只要掃瞄檔案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90.243.3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1614751.A.F4B.html ※ 編輯: gg02 (76.90.243.30 美國), 06/27/2019 14:07:42
dreamercy: 律師也跟我說戶籍謄本只要副本 但是表格類的我記得140 06/27 14:15
dreamercy: 的時候都有跟我要正本 06/27 14:15
dreamercy: 不確定485是否有不同 06/27 14:16
keanur: 沒問題的,移民局已經沒要求一定要wet ink signature 06/27 22:37
a84885640: 我也是都被要求給複印本 就行 目前已經在等面試通知中 06/27 23:25
cateran: 正本留在手上 面試時帶去備查即可 06/28 05:28
gg02: 感謝各位解惑 06/29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