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rryla: 送件時要連續居住美國且要維持居住事實 07/08 09:04
您指的是送件的當下須滿足連續居住與實際居住的要求對吧?
(以及送件時要在美國住滿3個月) 這我是知道的。
我想問的是能否在海外工作的同時維持連續居住的要求。
※ 編輯: airfriend (73.97.52.37 美國), 07/08/2019 10:25:55
→ cchris: 不是不可能。但送件後如果一年後才面談,這一年依然必須繼 07/08 11:11
→ cchris: 續符合往前五年有一半住美國的條件,所以得一直發揮誠意 07/08 11:11
推 cassine: 容易被質疑居住誠意不足,先海外工作之後再來住會比較好 07/08 12:42
→ keanur: 你維持在最低門檻當然可以送件,但不等於會過關。 07/08 16:38
謝謝以上各位大大的回答,我大概心裡有個底了。
※ 編輯: airfriend (73.97.52.37 美國), 07/09/2019 10: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