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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我想請問有關於485遞送的建議 我目前的狀態是 身分: J1,DS2019到期日是8/7/2019 申請: EB2-NIW,140 pending,priority day是12/20/2018 老闆答應續約,但是只肯給J1。 如果新的約在8/8/2019開始,就要再等3個月後才能投485 考量等待時間跟老闆愈來愈瘋狂的行徑,所以不打算簽下一個合約 想在目前這個約結束之前,把485投出去,拿到Receipt,待在美國等EAD找下一個工作。 我目前爬文的理解是: NIW不受雇主限制,只要確保找到的下個工作跟我的140內容高度相關即可 但下午爬了一些485送件後換工作的文章,由於大部分的討論是在雇主辦的EB2, 都有提到180天做完再換比較保險,想在這邊跟大家確認一下 1. EB2-NIW雖然是不受雇主限制,投出485之後馬上失業,審核或面試的時候會不會被拒? 2. DS2019失效後有30天的grace period,這段期間待在美國等485的Receipt算是合法 居留嗎? 會問第2題是由於我的priority day是12/20/2019 前幾天有在trackitt上看到TSC最近的approval已經到12/17/2019了 所以想要等看看,以避免轉case花了更長時間。 如果到8月還是沒過,再將485投出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81.246.5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2900815.A.F6A.html
smallfun: 現在485,EAD卡很慢才下來耶(7-9個月)。 07/12 12:58
smallfun: 回台灣走Visa processing? 同時找美國工作。 07/12 12:59
smallfun: 看有無學術單位可給H1B? 07/12 13:02
rush007: (1)不會被拒 但你需要提出在該領域持續貢獻的證據 07/12 21:13
rush007: 一般像是審稿/投稿/面試/Offer等都可以當成證據 07/12 21:15
IR3100: 感謝樓上兩位回覆,這樣我就比較安心談離職了 07/13 12:24
IR3100: 留在美國找工作,要聯絡或面談感覺都會方便很多,若能找到 07/13 12:27
IR3100: 雇主提供H1B是最理想 07/13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