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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先生是綠卡持有者 我們於2018/5月結婚 目前I-130已遞件 Priority date為04/15/2019 編號WAC開頭 先生的回美證到期日為2020/4月 現在都在台灣工作 今年六月底生下第一個 寶寶 由於查看2019/8月F2A排期表A為current表B為06/01/2019 有些問題想請問各位前輩 1. 表B排期排到可以開始遞件如果遞件完表A還在current就會被安排面試? 2. 如果問題一正確的話 安排面試的時間點以及面試完最快 以及最慢入境的時間大概會 落在什麼時候(因為我們其實也不希望太快就必須要去美國報到) 3. 寶寶是否可以在遞件的時候順便”follow to join”媽媽的申請 還是要再申請一份I- 130? 有在移民局的網站看到 境外出生的小孩必須符合三個條件才可以在第一次入境的時 候自動擁有綠卡 但目前綠卡擁有者為小孩的生父 第一個條件就不符合了 或者還有什麼 更簡單方便的辦法?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4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2941728.A.5EF.html
keanur: 你在台灣表B與你無關,當你case到了NVC階段,你可以拖延不 07/12 22:54
keanur: 要馬上繳錢繳資料,寶寶可以加進去。 07/12 22:54
keanur: 倒是你老公用白皮書在台灣,你面試有可能會被AIT打槍。 07/12 22:55
cassine: 同意上面看法 07/13 00:03
cchris: 你的130還要接近一年才會通過,在那之前,表A表B都和你無 07/13 01:02
cchris: 關 07/13 01:02
cchris: 你大概明年暑假面試。F2A生小孩很單純,可以直接請NVC/AIT 07/13 01:21
cchris: 加一個受益人。反而是公民配偶不能加受益人 07/13 01:21
cchris: 原po的狀態非常單純,但原po有律師,而且完全答不出上面問題 07/14 15:10
cchris: 非常令人擔憂;最好換律師或是從現在開始改成DIY,全靠自己 07/14 15:11
cchris: WAC是CSC;官網顯示CSC的F2A 130要審19-25個月,所以要2020 07/14 15:13
cchris: 年11月才會通過130;通過後再轉到NVC/AIT,大概2021/4月面談 07/14 15:14
cchris: 律師如果連130的審理時間都不會查,令人懷疑他是不是律師 07/14 15:14
cchris: 等130通過之後,兩年的排期也排到了,所以不用太在意排期 07/14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