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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一直忘記講的一件事就是會順便同時申請 I485 跟 AP (Advance Parole). 一般來說綠卡下來的時間跟流程比較久, AP 通常 3 個月內會下來. 用 AP 就可以無 VISA 進出美國. 所以我覺得很怪, 為什麼會有 ESTA 無法轉身份的事? 因為 AP 不就是轉身份完成前的回美證. I485 收件後, 不就是身份不確定狀態? AP 下來前都不能離開美國, AP 下來後也是用 AP 進出美國, 而不是 L1B or L2. 難道因為是 ESTA 就在配偶 I485 送件時拒絕嗎? 還是配偶 AP 送件時拒絕? 謝謝. ※ 引述《merckhung (小貓排店長)》之銘言: : 大家好, 我本身 L1B 在美國工作. 目前綠卡已經到了最後 I485 階段. : 考慮過後, 女友與我打算在加州結婚一起申請綠卡. : 但女友目前人在台灣. 我打算讓女友用 ESTA 進來美國, 結婚後請律師送她的 I485. : 就我目前所知, 一但她的 I485 送出去, 配偶就不需要離開美國了. : 我本身不是美國公民, 也不是美國綠卡國民, 目前身份是一個外國合法工作者. : 曾有人建議先辦 L2, 但我問過律師, 直接送 I485/EAD/AP 就可以了. : 現在唯一擔心的就是, 女友用 ESTA 來美國探望男朋友, 用這個理由說明可以嗎? : 我可以想到的就是準備一封信說明我們是男女朋友, 留律師電話, 我的電話地址. : 加上我在美國工作的資料, 萬一女友被刁難的話. : 我們不管在台灣或是美國結婚, 最後要團聚都是要用 ESTA. : 如果是一位太太在海關用 ESTA 入境, 然後辦綠卡留下. : 跟一位女友在海關用 ESTA 入境, 然後辦綠卡留下. : 我怎麼想 ESTA 都是唯一的路. 只是為了入境轉身份而辦 L2 有點殺雞牛刀. : 直接跟海關說要來探望男友, 然後證明真的有一個男友在美國合法工作, : 這樣難道不行嗎? : 頂多先不要提結婚的事. 之後相處一段時間再決定是否最終結婚. : 請問有沒有網友有類似的經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31.197.16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3287049.A.61F.html
ray3226: 我建議你刪掉這篇 按大寫E去修第一篇 這樣大家比較好回你 07/16 22:54
dragonegg: ESTA不是身份...除了美國公民配偶外其他人的配偶入境 07/17 01:14
dragonegg: 時要有合法有效身份所以ESTA不能轉換綠卡 07/17 01:14
sorryla: 485送件後就是AOS,不是什麼不確定的狀態 07/17 01:18
sorryla: ESTA除了某些特定人士以外不能AOS是法律規定的,你的推測 07/17 01:30
sorryla: 沒有意義 07/17 01:30
cchris: 我在背包客棧都回答你了。你的情形esta不能境內辦綠卡, 07/17 01:47
cchris: 所以只能L2,就這麼簡單。結案 07/17 01:47
cchris: 你趕快去進行我建議的1-4這四個步驟 07/17 01:48
cchris: L22不是雞肋而是珍寶,因為沒有它你就只能守活寡。ftj也要 07/17 01:56
cchris: 在海外等一年以上 07/17 01:56
cchris: 你對你唯一的救命丹最好放尊重一點 07/17 01:58
cchris: 四個步驟:回台三天結婚、辦L2、配偶入境、送485 07/17 02:04
cchris: 你在G社的話,做事應該要有點行動力吧?不要婆婆媽媽的。 07/17 02:06
cchris: 給你兩個星期完成上面四個動作,對你要求高一點,但不算 07/17 02:06
cchris: 不合理。慢幾天完成也OK 07/17 02:06
cchris: 沒別招了,動作快,不要拖拖拉拉。另一半免簽來美國結婚 07/17 02:13
cchris: 的話,還得回台灣辦L2再來一趟才能遞485,累死她。你就認 07/17 02:14
cchris: 真點,週末回台灣三天、請假一天,搞定婚事。一人飛一趟 07/17 02:14
cchris: 很公平,不要逼她飛兩趟 07/17 02:14
cchris: 免簽入境不能境內辦綠卡的規定在這: 07/17 03:50
cchris: https://tinyurl.com/y5xsfnrn 07/17 03:51
cchris: 你現在就可以預約L2簽證了,才來得及兩星期拿到。不必先 07/17 03:54
cchris: 結婚 07/17 03:54
essenzen: 看到原po一直不願意接受只有公民配偶可以用ESTA轉身份, 07/17 04:20
essenzen: 不禁SMH,C大超級有耐心的 07/17 04:21
yuhung: 其實就是ESTA開了一條後門,導致許多人想貪圖方便,誠心 07/17 04:35
yuhung: 建議不要濫用ESTA,何況你還不能用。C大真的佛心 07/17 04:35
zacchen: 原po硬要用ESTA也不是不可以啦,等個五六年變成公民就可 07/17 04:41
zacchen: 以達成心願了,耳朵這麼硬!! 07/17 04:42
GummyBear13: 推C大 另外AP現在也沒有那麼快3個月就下來了 07/17 05:46
cchris: 原po知識嚴重不足,卻有很強的主見,偏偏又碰上地雷律師, 07/17 06:16
cchris: 令人擔憂 07/17 06:16
cchris: 例如原po一直以為需要幫配偶遞130,這是沒有做足功課,如 07/17 06:25
cchris: 果又誤信地雷律師,就不妙了 07/17 06:25
pampolaris: AP現在4-5個月好像都算快了 07/17 09:39
zacchen: C大真的是天使心,看了原po在背包客棧的發言,一般人一 07/17 09:40
zacchen: 定選擇放生原po 07/17 09:40
pampolaris: 剛看到背包客棧,天啊c大真的是大善人XD 07/17 09:52
pampolaris: 原po真的聽聽c大的話,我就是綠卡配偶差點守活寡的, 07/17 09:56
pampolaris: 後來用F1解套 07/17 09:56
GummyBear13: 也去看客棧了 C大真的佛而且在這方面確實是專家,先 07/17 10:10
GummyBear13: 前申請簽證和弄稅務時自己也是爬C大的文受益良多,他 07/17 10:10
GummyBear13: 說的不是理論,而是法條就是白紙黑字這麼規定的,原P 07/17 10:10
GummyBear13: O可以自己去研究,若還是不相信的話那就祝你好運了 07/17 10:10
yuhung: 特別跑去背包客棧朝聖,C大真的大善人+1 07/17 10:13
yuhung: 原PO不只耳朵硬,還自以為專業。我當初跑K1到現在AOS從諮 07/17 10:14
yuhung: 詢到簽約,問過約5個律師(K1和AOS的律師又不同人) 07/17 10:14
yuhung: 為什麼要問這麼多律師?因為自己要做功課才知道律師是不是 07/17 10:14
yuhung: 地雷啊如VC這種專業的移民律師,都只走職業專長方式的移民 07/17 10:16
yuhung: 其他方面的VC事務所根本不清楚,錯誤一堆。為什麼我知道? 07/17 10:16
yuhung: 因為當初本來想走EB2-NIW都和VC簽好約了,結果後面F1簽證 07/17 10:17
yuhung: 爆炸,最後靠K1進來,申請AOS時,VC事務所本來說想接(因為 07/17 10:18
yuhung: 已經付了I-140的費用,VC事務所說可以轉AOS用) 07/17 10:18
yuhung: 結果訊息來會一兩次,就發現他們對K1的AOS一點都不清楚 07/17 10:18
yuhung: 最後是申請退費,找專門做K1的律師繼續跑AOS 07/17 10:19
yuhung: 原PO你說你問了公司律師,但這律師很可能對你要結婚這部分 07/17 10:20
yuhung: 的規定不清楚 07/17 10:20
yuhung: 你一直抓著ESTA這條路,說白了就是一種貪小便宜的心態 07/17 10:22
koster: 看了推文也跑去看客棧的回應 基本上c大已經把能說的都說了 07/17 11:53
koster: 如果還是相信自己及律師 那就用行動證實我們都是錯誤的吧 07/17 11:54
koster: 說不定你真的開創了一條造福後人的路 加油! 07/17 11:54
cchris: 這條路是死路。就是飲鴆止渴 07/17 12:14
cchris: 如果是活路就值得做。我多年來一直大力支持用免簽入境的 07/17 12:18
cchris: 公民配偶境內調整為綠卡。很多謠言或號稱川普新規定不行 07/17 12:18
cchris: 的都會被我澄清、反駁。讓大家知道這條路是活路,絕對不 07/17 12:18
cchris: 用怕。但是死路就是必死無疑 07/17 12:18
jp85248: 我也去朝聖了,只能說c大真的人太好太有耐心了 07/17 13:56
JC0605: 我覺得版主簡直仁至義盡, 只差沒幫你親自辦手續了..... 07/17 16:27
keanur: 樓主真的有請教律師嗎?「務必」請律師啊 07/17 17:57
XiJun: 朝完聖了,希望原po回頭是岸 07/17 18:37
steve1012: 背包客棧講得超清楚..已經沒啥好再辯了 07/18 04:12
yuhung: 給原PO,你在背包客棧一直強調I-130,我猜是你律師說的 07/18 04:27
yuhung: 算我多嘴,但我上面說的VC事務所,版上一堆人EB2-NIW找他 07/18 04:27
yuhung: 們辦,這間事務所當初也幫我把資料準備得很好(只是我沒 07/18 04:27
yuhung: 機會送I-140),是牌子很大很有名也專業的事務所 07/18 04:28
yuhung: 如我上面所言,他們牌子再大,也只限於"靠專業移民" 07/18 04:29
yuhung: 當初他們知道我轉為K1入境後,拼命說要幫我送I-130 07/18 04:29
yuhung: 這種時候稍微做點功課,就知道他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07/18 04:30
yuhung: 以上個人經驗分享,你如果還聽不進去,就試著走ESTA然後 07/18 04:32
yuhung: 送你根本不適合的I-130吧 07/18 04:32
Nvil: 純推C大 之前也受益良多!原po大家都是好人想幫你 不然其實 07/18 12:03
Nvil: 也可以不回你讓你傻傻弄錯 自己多做點功課吧 07/18 12:03
hopkinwalker: C大 人真好 07/19 01:05
Raphaelkiki: 推C大, 解釋這麼仔細真的是為你們好, 希望原PO女友能 07/19 01:56
Raphaelkiki: 看見C大文章 07/19 01:56
happierway: 推C大心地善良用心救人 07/19 03:18
nakatsu: 不如就相信你的律師,等結果出來後再來回報是律師正確還 07/20 11:00
nakatsu: 是c大吧 07/20 11:00
ND19219982: 支持原po照自己所想的方式去做,然後回來分享這條路 07/20 11:34
ND19219982: 到底是否可行。(剛朝聖完,男友一直叫我要上來推文。 07/20 11:34
ND19219982: 推C大好心) 07/20 11:34
Kuwh: 原po感覺傲氣滿滿啊,好怕哦,都是網友教壞你女友的不要管我 07/23 16:16
Kuwh: 們了你最棒了 07/23 16:16
donkilu: chris大辛苦了... 07/25 03:30
zero3445: 登記結婚加一張來回機票加l2是要多少錢 要省到出包才甘 07/30 06:31
zero3445: 心的概念嗎 07/30 06:31
cchris: 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308807 02/07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