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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搜尋板上但沒有找到確切的回覆,所以PO文問一下: 以前看到說拿到綠卡後要待在原公司六個月以上,以免未來申請入籍時被移民官以此為由拒 我想問的是,真的有人因為沒待到6個月在入籍時被刁難嗎?我很想拿到綠卡就跳槽啊... 另外有看到有人說雇主可以撤回已經拿到的綠卡。這個聽起來是不太可能,但還是想確認一 下。 請有經驗的人不吝解惑。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58.236.15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5105840.A.094.html ※ 編輯: hedonist891 (172.58.231.131 美國), 08/07/2019 00:16:09
pilistan: 想知道推 (總覺得大家都遇到相同的問題)08/07 00:27
sorryla: 雇主不能撤回綠卡08/07 01:28
sorryla: 這個基本上是鄉野傳說,你去google根本看不到幾個實例08/07 01:29
sorryla: Blind上還有不少例子是順利入籍的08/07 01:30
KeyFSN: 雇主不能撤回~~ 但是 EB 綠卡前提是雇主及員工對該職位有08/07 03:27
KeyFSN: 永久誠意, 你立刻跳槽的話這一點就說不太通~~08/07 03:27
KeyFSN: 其實兩邊都說得通, 但板上就是沒什麼實際例子可以佐證...08/07 03:28
koster: 這就是看要不要賭了 就像近期H1B照規定走 一堆人被要求RFE08/07 04:47
koster: 以前都可以的不代表以後可以 畢竟規定有寫應該要怎樣做08/07 04:47
koster: 他沒照做很爽 照做了你也只能摸摸鼻子吞下去 08/07 04:47
請問你說的規定指的是在原公司工作至少六個月嗎?這個我記得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吧?所以我比較好奇你能提供你指的規定的法規條文嗎?如果法律真的是這樣寫那我就照做。 ※ 編輯: hedonist891 (73.80.66.9 美國), 08/07/2019 05:50:50
sorryla: 這個沒有法律規定,六個月通常是從AC21的485 pending的 08/07 05:56
sorryla: 換工作條件引用而來的,但拿到綠卡後待多久並沒規定 08/07 05:56
koster: 不是喔 我的規定是指很多時候都不會寫明要怎樣 只是一個準 08/07 06:45
koster: 則(是這樣翻譯嗎?) 而他照規矩來就是他認為你不符合這個 08/07 06:45
koster: 準則的描述 最後被執法人員的裁量權擋下來 為何大家會說6 08/07 06:45
koster: 個月也是類似的 當有人質疑你沒誠意時 6個月可以當佐證 08/07 06:45
jumperjumper: 我自己的案例是拿到綠卡後3個月走人,入籍完全沒影 08/07 07:36
jumperjumper: 響 08/07 07:36
KeyFSN: 謝謝樓上分享! 08/07 09:56
cchris: 如果公司沒告你的話,基本上不會有問題。如果撕破臉、成 08/07 10:20
cchris: 為仇人,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08/07 10:20
likecook19: 我也在擔心EB2-NIW拿到卡後,要維持在原領域多久 08/08 02:12
likecook19: 畢竟美國根本沒什麼製造業的機會,想辦法轉職 08/08 02:13
likecook19: 這個真的好討厭,非法移民生的小孩就是美國人就不用 08/08 02:13
likecook19: 做研究,寫PAPER,審PAPER,累積引用數,直接是公民 08/08 02:14
likecook19: 而我們就得吃盡苦頭,擔心這擔心那,想想真不是滋味 08/08 02:14
cchris: 你不需要鑽牛角尖。外國觀光客生的小孩也是美國公民。法 08/08 02:17
cchris: 律就是這樣定的。不需要什麼事都扯到非法移民 08/08 02:17
snapdragon: 我們還要付錢給非法移民用健保生小孩喔 嘻嘻 08/08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