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sine: 戶籍謄本沒有效期,所以可以先申請來等著 08/15 11:52
阿阿剛剛這篇文本來想先放棄沒想到不小心發出去了
抱歉語焉不詳
主要是考量用ESTA入境,
如果先準備好台灣這邊的文件會不會之後面試的時候被質疑入境時有移民意圖而被刁難?
有人真的被刁難或直接用帶過來的文件也沒問題嗎?
我現在準備好文件,一年多以後再用,看起來應該還好?
※ 編輯: Miahh (140.109.254.106 臺灣), 08/15/2019 11:55:29
※ 編輯: Miahh (140.109.254.106 臺灣), 08/15/2019 11:57:09
→ cchris: 沒問題;你拿出一年前、十年前的老文件,哪會有問題? 08/15 12:02
→ cchris: 去TECO認證授權書,也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官網都有流程 08/15 12:03
→ cchris: 想要順順利利就不要怕麻煩 08/15 12:04
→ cchris: 其實家人幫忙申請戶籍謄本是不需要委託書的,因為是自己人 08/15 12:04
→ cchris: 你可以自行向戶政事務所確認 08/15 12:05
推 mujo: 我是家人幫忙申請戶籍謄本再寄過來的~不需要委託書唷 08/15 14:50
推 mujo: 是英文的~而且只有我單人的~ 08/15 14:52
推 cassine: 戶籍謄本跟移民意圖也差太遠,不需杞人憂天 08/15 16:48
→ asmallblack: 戶籍謄本如果是同一戶可以請同一戶家人幫忙申請 08/15 21:40
因為爬文看到有人說用ESTA入境如果用自己申請好帶來的文件
可能會顯示入境時即有移民意圖
但沒有看過有人針對這點的實際經驗分享
所以想問問看
如果能自己辦最好
(因為我爸有點年紀,做事常常很糊塗,擔心會出錯...)
戶政事務所那邊我覺得好像有點因人而異
我這幾天自己去幫我申請先生的除戶戶籍謄本(中英文)也沒被要求要出示委託書
但我提到想拿空白申請書回去之後讓家人幫忙申請我自己的
辦事人員一開始說好,後來聽說我當時人會在國外
(因為他說到時候會打電話給我確認英文名字拼寫正確)
就改口說這樣需要外館驗證的委託書才行,還跟他旁邊的同事確認過
(但我當下明明就正在幫不在場的我先生申請啊...?)
反正我就先自己都申請算了,想好個說詞就是
謝謝大家喔~
※ 編輯: Miahh (1.161.227.169 臺灣), 08/16/2019 09:46:04
→ cchris: 我要提醒,你的這個計畫其實是不妥的,是預謀欺騙入境官, 08/16 16:36
→ cchris: 假裝用免簽入境,其實是要辦綠卡;你不是臨時起意留下來的 08/16 16:36
→ cchris: 你既然明年下半才打算赴美,現在開始辦130才是較理想的做法 08/16 16:37
我還在猶豫
因為我同時會上美國那邊的job market(會是秋季開始)
如果有拿到工作機會,但又同時在等綠卡,入境會很尷尬?(進得去嗎?)
※ 編輯: Miahh (1.161.227.169 臺灣), 08/16/2019 16:52:06
再問問
如果真的有拿到工作機會進入美國
要轉綠卡還能用配偶轉嗎?(感覺比用工作身份轉容易)
※ 編輯: Miahh (1.161.227.169 臺灣), 08/16/2019 16:59:01
→ cchris: 只有和台灣有連結的真實短期觀光客可以成功入境。入境官 08/17 00:26
→ cchris: 的任務就是把有像你這樣的想法的人攔下來 08/17 00:26
→ cchris: 用工作簽證入境才是名正言順,而且允許移民意圖,所以當然 08/17 00:28
→ cchris: 是用工作簽證入境轉綠卡比較容易。但是工作簽證很難拿, 08/17 00:28
→ cchris: 所以你不太想這麼做,是吧。然後就想要鋌而走險、走撇步 08/17 00:29
→ cchris: 如果你是真的觀光客(不是假裝的),真的只打算去探親幾週 08/17 00:38
→ cchris: ,然後入境之後突然遇到臨時狀況,臨時的工作機會、留下 08/17 00:39
→ cchris: 來,不是預謀的,這樣就OK,這才是臨時起意 08/17 00:39
→ cchris: 因為入境的時候是真實觀光客,所以入境絕對成功、沒有風險 08/17 00:40
→ cchris: ,進小房間也不怕 08/17 00:40
也不是因為工作簽證難拿所以想這麼做
目前各項可能都還在考慮,變數太多
就各種狀況都研究看看
推 yuhung: 你走CR1不行嗎?這樣去美國直接綠卡,找工作更方便 08/17 01:09
→ yuhung: 你現在跑CR1剛剛好,明年秋天在美國工作基本上沒問題,何 08/17 01:10
→ yuhung: 必鋌而走險用ESTA? 08/17 01:10
→ yuhung: 剛才發現你已經結婚五年,那走IR-1不是更好?直接十年綠卡 08/17 03:38
→ yuhung: 你推文說想要去秋天的job market,是今年秋天還是明年? 08/17 03:39
→ yuhung: 如果是今年秋天,你明年五月才會還完J1的兩年條款,今年找 08/17 03:39
→ yuhung: 工作感覺太早了。如果是明年,你走IR1最棒,直接十年綠卡 08/17 03:39
→ yuhung: 找工作時更好用。你的狀況跑IR1是最理想的,不懂為什麼要 08/17 03:40
→ yuhung: 考慮ESTA。你走ESTA不但風險高,就算成功,等送件、EAD卡 08/17 03:41
→ yuhung: 大半年時間不能工作,除非你有別的安排不然可能會在家裡 08/17 03:42
→ yuhung: 悶死,等EAD卡的時間找工作也不會比有綠卡的狀況順利 08/17 03:42
→ yuhung: 有些公司聽到你EAD卡還要等三四個月才下來,直接刷掉你 08/17 03:43
→ yuhung: 不是每間公司都願意等你(看產業和季節) 08/17 03:43
→ yuhung: 你都結婚五年又有小孩,我個人不建議你賭ESTA 08/17 03:44
→ yuhung: 我不知道你的博士領域產業,但現在很多job interview前幾 08/17 03:48
→ yuhung: 關都是電話interview,最後才on site。 08/17 03:48
→ yuhung: 你現在趕快跑IR1,明年秋天想要無縫接軌的可能性很大 08/17 03:50
→ yuhung: LinkedIn上丟履歷,對方通常也會先email你再安排interview 08/17 03:50
→ yuhung: 到時候直接十年綠卡比你五月用ESTA入境(假設入境成功)等 08/17 03:52
→ yuhung: 60天(?)後送件再等EAD和綠卡來得划算 08/17 03:52
J簽證兩年條款還完前可以申請IR1嗎?
如果可以我最樂意這麼做
只是我以為IR1屬於移民簽證
還是說可以先送,還完後的時間拿到簽證是可行的?
※ 編輯: Miahh (1.161.227.169 臺灣), 08/17/2019 07:13:35
喔搜了一下網頁,莫非申請IR1只要「面試時」J兩年條款還完就可以嗎?
※ 編輯: Miahh (1.161.227.169 臺灣), 08/17/2019 07:27:31
→ cchris: 可以,可行,沒錯 08/17 15:47
→ yuhung: 其實很多你以為只要讀一下文件規定或花個一百美金諮詢律師 08/17 22:40
→ yuhung: 就能解決了,快送件跑IR1吧!祝你順利 08/17 22:40
→ cchris: 其實我兩年前就有回答你可以這樣做;面談時滿足2年條款即可 08/18 09:35
謝謝幾位大大的回答
IR1可行真是太好了
已經開始研究流程
是的 cchris 大,我一直記得當初在版上的問答
只是我沒想到IR1也是跟綠卡一樣面試時還完J兩年條款即可
(我查了IR1是移民簽證就覺得不可以)
幸好有上來問~
※ 編輯: Miahh (1.161.226.171 臺灣), 08/18/2019 16:02:52
→ yuhung: 看到你的回應,建議你多爬文外,擔心自己想太多或搞不清楚 08/19 00:45
→ yuhung: 狀況就是找律師幫忙。反正現在律師都線上處理,找美國律師 08/19 00:46
→ yuhung: 處理移民手續很方便也減輕妳很多負擔。當然代價就是費用 08/19 00:46
→ yuhung: 不過律師也不是萬能,找之前要確定別找到烏龍律師 08/19 00:46
→ yuhung: 另外再好的律師也可能會出錯,送件前一定要proofreading 08/19 00:46
→ yuhung: 我自己跑K1找律師是因為我先生(當時未婚夫)根本搞不懂程序 08/19 00:48
→ yuhung: 儘管我和他說可以自己來他也沒時間(懶得)搞懂 08/19 00:48
→ yuhung: 在經濟許可下就找律師了(但那律師也是填錯一堆東西,好在 08/19 00:49
→ yuhung: 我們送件前都很仔細審稿) 08/19 00:49
因為聽說配偶移民還算容易辦,不通過的壓力又很小,想省錢就自己來
而且就算請了律師,各種需要填表的內容跟文件蒐集也還是得自己著手吧
(也聽朋友說請移民律師卻出錯,或者拖延(不過他是辦工作移民),
所以似乎花錢也不見得安心...)
所以很感謝這個版的存在跟各位先進的指教
※ 編輯: Miahh (1.161.226.171 臺灣), 08/19/2019 15:06:30
推 yuhung: 講過很多次了,請律師不是萬能,如果你蒐集資料與準備的 08/19 20:09
→ yuhung: 能力很好,連工作簽證和各種移民都能自己來。 08/19 20:09
→ yuhung: 配偶移民簽和綠卡當然相對簡單,可是如果申請者自己搞不清 08/19 20:10
→ yuhung: 狀況,那找一個有經驗的律師幫忙顧資料和進度順便當諮詢可 08/19 20:10
→ yuhung: 以省掉很多冤枉路。但再有經驗、口碑再好的律師都可能有 08/19 20:10
→ yuhung: 失誤,所以送件前一定要自己把資料過目一次 08/19 20:11
→ yuhung: 這就像留學申請有人找代辦有人只找人潤稿,還有人100%自己 08/19 20:12
→ yuhung: 來,連潤稿費都省下來是類似的道理 08/19 20:12
→ cchris: 或者我比喻一下,你到了一個新國家旅行,你是要買導航機 08/20 02:00
→ cchris: 來導航,還是自己看地圖導航?就算找導航機,也有可能出 08/20 02:00
→ cchris: 錯而完全迷路(假設該國家不支援免費app導航) 08/20 02:00
→ cchris: 導航機雖然不是萬能,但對於許多人,還是有參考價值 08/20 02:00
我瞭解的,沒有要否認請律師的好處,主要還是個人想盡量省錢啦
(養個孩子挺花錢的...)
所以真的很謝謝版上先進無私的指點
※ 編輯: Miahh (1.161.226.171 臺灣), 08/20/2019 07:22:24
※ 編輯: Miahh (1.161.226.171 臺灣), 08/20/2019 07: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