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cy2817038 (^ㄦ^)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F2A流程I-864 part6的疑問
時間Thu Sep 12 00:55:33 2019
大家好
想教大家一下關於I-864 part6的兩個填寫疑問
--背景--
目前在走F2A流程
我是sponsor(綠卡持有人,8月底剛取得綠卡)
過去3年到現在都在台灣工作(沒在美國工作過)
老婆是受益人,在美國是f1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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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疑問想請教
(1)關於Part6 Item 1&2
由於我之後會離職出發美國
因此Part6 Item7. My current individual annual income is___
我會填0.00(到美國之後,該收入會中斷 所以填0)
請問一下 那這樣的話
Part6 Item 1.
I am currently employed as a/an:__??__
Part6 Item 2.
Name of employer:__???__
https://i.imgur.com/AF7KyYq.jpg
這兩小題 我需要填目前台灣目前就職的公司嗎? 還是填None就好?
(2)關於Part6 Item 24.a / 24.b / 24.c
由於過去三年(2016~2018)都只待在台灣工作(沒再美國工作過)
這樣的話Part6 Item 24.a / 24.b / 24.c 會如下圖所填
https://i.imgur.com/91Pcxhm.jpg
請問一下 在美國收入=0(而台灣這三年都有收入)的話
我還需要付上IRS form 1040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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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06.24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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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acy2817038 (36.239.206.244 臺灣), 09/12/2019 00:58:53
推 cassine: 當然要,用 1040 稅表上的數字最簡單 09/12 03:32
→ cassine: 如果你在美國的收入不足,就要再找其他贊助人 09/12 03:34
→ cchris: 他才剛拿到綠卡不到一個月,去年還不是稅務居民、不必報稅 09/12 03:53
→ cassine: 那容易被刁吧,最好找共同贊助人 09/12 03:58
→ cchris: 的確如此。除非已經有明確的未來工作,或是大量資產。但這 09/12 08:47
→ cchris: 都不保險 09/12 08:47
→ tracy2817038: 謝謝兩位 達標的方式我用資產(可以達到5倍的 09/12 09:45
→ tracy2817038: 貧窮線,另外也附上一份聲明說 過去三年沒有在美國工 09/12 09:49
→ tracy2817038: 作(附上I-94當證據),所以我是用asset來達標(inco 09/12 09:49
→ tracy2817038: me=0) 另外也沒找共同贊助人 。這樣的話 還需要附1 09/12 09:49
→ tracy2817038: 040嗎謝謝 09/12 09:49
推 cassine: 你沒有報稅自然沒有1040,要用資產達標的話應該也是可以 09/13 02:22
→ tracy2817038: 了解~謝謝cassine大大 09/13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