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chance (Forfun)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結婚/綠卡申請順序
時間Sun Jan 5 05:45:13 2020
情況:
先生:之前是美國博士生,現在拿H1B簽證工作,最近準備公司開始要辦綠卡,
但是連perm都還沒開始,有在考慮自己辦NIW一起跑
未婚妻:並未持有任何美國身分,
兩個人目前還沒有結婚(台美都沒有登記紀錄),
先生準備趁投票這一波返台一起登記,
想說登記之後回到美國可以一起開始跑綠卡文件
想請問兩件事情
1. 請問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
1. 台灣登記(未婚妻需要在台灣登記才有辦法用婚假出國)
2. 美國登記(不確定必要與否)
3. 美國讓公司送綠卡申請(含配偶)
3.a 自己找律師跑NIW
2. 請問美國登記需要用台灣的相關文件嗎?
我看前面版友的分享都是用護照搭配各州分別不同,就可以直接處理了
3. 如果不在美國登記,有辦法讓公司夫妻一起申請嗎? 還是其實美國也登記比較方便
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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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ssine: 美國是補登記,原PO應該是這個意思 01/05 06:54
→ goodchance: 對!! 美國是補登記 感謝樓上補充說明 01/05 09:38
→ keanur: 美國不用補登記,台灣的結婚證書翻譯公證就可以。 01/05 10:04
→ cchris: 你在台灣結婚之後,在美國不可以登記,這是違法的。美國沒 01/05 13:30
→ cchris: 有戶籍制,所以不必也不能補登記。你在台灣的婚姻在美國 01/05 13:31
→ cchris: 直接有效。進入有效,就不可以重複結婚 01/05 13:31
→ cchris: 「既然」有效... 01/05 13:32
→ cchris: 1不可以進行2 2不能做 3申請英文版結婚證書即可 01/05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