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 你的很多前題並不精確;有數不清的案例是美國公民住在台灣 01/14 16:26
→ cchris: 然後順利幫配偶辦到移民簽證一起赴美;當然的確要證明意圖 01/14 16:27
→ cchris: domicile;但這不是單純看人住在台灣還是美國這樣二分法 01/14 16:27
→ cchris: 而且你的案子在哪個階段?I-130審核中?這就要查官網進度 01/14 16:28
→ cchris: 六個月一點也不慢;沒有超過官網時間就不能催 01/14 16:29
→ cchris: 重點是,他絕對可以搬到台灣來;你的解讀有誤 01/14 16:29
→ hcktaiwan: 德州的SC是速度最快的,都在一年內。其他中心都是一年 01/14 16:33
→ hcktaiwan: 起跳。你老公可以搬回來陪你,我和公民配偶就是一起在 01/14 16:33
→ hcktaiwan: 台灣一直到我拿到移民簽證才一起回去。 01/14 16:34
推 HadesSide: 等6個月很正常,要看官網進度 01/14 21:01
→ aaiki: Hck大,請問你老公那時候在台灣有美國企業的工作嗎?因為 01/14 21:44
→ aaiki: 我們申請的時候律師說他必須要有美國工作 01/14 21:44
推 asmallblack: 六個月還好,我也是TSC 八個月時才收到通知 而且是 01/14 23:15
→ asmallblack: 補件通知...... 01/14 23:15
→ asmallblack: 可以的話老公搬到台灣最好,因為整個時程大約一年多 01/14 23:16
→ asmallblack: 甚至更久 01/14 23:16
→ hcktaiwan: 他在台灣的大學工作,面試會被要求domicile問題,你可 01/15 16:04
→ hcktaiwan: 以爬文研究看看適不適合你們 01/15 16:04
推 likeGemini: 我表妹帶著小孩(在美國)幫她老公(在台灣)辦身份等了兩 01/16 11:24
→ likeGemini: 年多,今年一月AIT才通知她老公面試。 01/16 11:25
→ FatHouse: 寫信給參議員,除非真的遇到被刁難,或是拖太久的.不然以 01/17 10:42
→ FatHouse: 你目前case正常來說別亂用 01/17 10:43
→ aaiki: 結果今天通過第一階段到NVC了(撒花~) 01/23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