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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人在美國,F1到2022五月,目前正在準備遞出I-140 老婆人還在台灣,過幾個月會申請F1或是F2,預計在七八月過來 先前聽從律師建議,預計在I-140表格上填下我跟老婆都會使用IVP 等到I-140通過後再決定是否遞出I-485,或是繼續IVP 想請問各位 1) IVP的步驟到哪一步會被認定有移民意圖呢? 我擔心我在老婆入境前遞出會影響他 申請簽證或是使用簽證入境,若是有風險我就等他入境後再遞 律師(VC)是說就經驗上不會影響,但他們也無法保證,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2) 同上,遞出I-140的時機,是否如同I-485,也建議不要在使用非移民簽證90天內遞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41.190.19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79157952.A.3AF.html
cchris: 這些問題你以前不是都問過、也都回答了嗎? 01/16 15:59
cchris: 1首先,你對意圖的定義和移民局的不同,所以沒必要討論這種 01/16 16:00
cchris: 虛幻的名詞;因為這是在各說各話;就針對你的狀況討論就好 01/16 16:00
cchris: 1律師都說不影響了;的確如此;但也的確不保證;就這麼簡單 01/16 16:01
cchris: 所有拿到簽證的人,也都不保證能成功入境,一樣的道理 01/16 16:01
cchris: 會怕的話就等她拿到F簽證再送140;你安心最重要,其他不重要 01/16 16:03
cchris: 2不是;而且485並沒有這樣的建議;那是國務院而非移民局規定 01/16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