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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爬文爬了不少但依舊不是很理解,因此還是發一篇文章請教大家。 我是台灣人,目前人在澳洲,以學生簽證居留;男友人在美國,為美國公民。我們目前有 結婚打算,也希望我搬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 現在計劃今年 6 月時入境美國小聚一下,大約兩週,然後我再回澳洲。接著 9 月我再持 觀光簽證入境美國,然後我們結婚,希望能以合法身份待下並順利工作。 這樣的狀況是可行的嗎?還是我們要申請未婚妻簽證呢?但申請未婚妻簽證期間,是不是 就不能入境美找他了? 還請有經驗的版友解惑了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85.24.103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83838523.A.E4A.html
ayluonha: 申請未婚妻簽證時可以拿esta去美國旅行 03/11 00:31
hcktaiwan: 未婚妻簽證最適合,當然你九月要用簽證詐欺方式也行, 03/11 00:46
hcktaiwan: 運氣好的話應該不會出事 03/11 00:47
cchris: 既然你是預謀要辦綠卡,那就不適合用免簽詐欺入境。你應 03/11 00:55
cchris: 該辦K簽證,很多人不到半年就通過。等待期間依然可以用免 03/11 00:55
cchris: 簽赴美探親 03/11 00:55
sheldonlord: 別害到其他還得用esta見面的情侶QQ請乖乖申請K1 03/12 10:59
sheldonlord: 而且現在用esta跳機留下的 工卡跟綠卡好像都要等蠻久 03/12 11:00
sheldonlord: 的 03/12 11:00
cchris: 若不是預謀詐欺的話,是完全合法的,EAD/綠卡都是正常速度 03/12 11:36
cchris: 但原po現在這樣問,就是預謀詐欺 03/12 11:36
spritechen: 收到,馬上來研究 K1! 謝謝大家 03/16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