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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台美雙重國籍)如果填寫美國這些報稅表格, 是否大家會附上任何文件還是只填上數目? 比如台灣的銀行帳戶需要去跟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嗎? 台灣報稅資料需要附上還是只寫數目即可? 只要太太非綠卡非美籍, 他的收入都可以選擇不填嗎? 謝謝麻煩大家 ※ 引述《milc (milc)》之銘言: : 各位大家好: : 過去10年都在美國讀書工作,所以報稅上都只有報美國的收入,沒注意到自己在台灣的戶 : 頭。 : 去年回台灣工作後,今年要報美國的稅,目前的情形如下: : a. 去年結婚,太太非綠卡非美國籍 : b. 去年我的收入約100萬台幣 : c. 三個銀行戶頭,去年最高金額各約(30萬,15萬,5萬) : d. 約5-6年前家人過戶一個小公寓到我名下 : 在網路搜詢後, : 1. 我只要報我自己的,不須報太太的? : 2. 所需要的表格如下? : Form 1040 : Form 2555EZ (海外收入) : Schedule 6 (海外地址) : Schedule B(海外帳戶) :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因為第一次這樣申報,不知道是否由遺漏或者錯誤,謝謝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24.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90149354.A.284.html
cassine: 填數字就好不用證明;配偶沒有稅務身份的話可以報MFS 05/23 00:34
cassine: 有要報MFJ就得替他申請ITIN 05/23 00:34
cchris: 選擇MFJ就要申報配偶的全球所得; MFS的話就不用報配偶收入 05/23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