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c (milc)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回台灣後美國報稅問題
時間Fri May 22 20:09:12 2020
請問一下
(台美雙重國籍)如果填寫美國這些報稅表格, 是否大家會附上任何文件還是只填上數目?
比如台灣的銀行帳戶需要去跟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嗎?
台灣報稅資料需要附上還是只寫數目即可?
只要太太非綠卡非美籍, 他的收入都可以選擇不填嗎?
謝謝麻煩大家
※ 引述《milc (milc)》之銘言:
: 各位大家好:
: 過去10年都在美國讀書工作,所以報稅上都只有報美國的收入,沒注意到自己在台灣的戶
: 頭。
: 去年回台灣工作後,今年要報美國的稅,目前的情形如下:
: a. 去年結婚,太太非綠卡非美國籍
: b. 去年我的收入約100萬台幣
: c. 三個銀行戶頭,去年最高金額各約(30萬,15萬,5萬)
: d. 約5-6年前家人過戶一個小公寓到我名下
: 在網路搜詢後,
: 1. 我只要報我自己的,不須報太太的?
: 2. 所需要的表格如下?
: Form 1040
: Form 2555EZ (海外收入)
: Schedule 6 (海外地址)
: Schedule B(海外帳戶)
: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因為第一次這樣申報,不知道是否由遺漏或者錯誤,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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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ssine: 填數字就好不用證明;配偶沒有稅務身份的話可以報MFS 05/23 00:34
→ cassine: 有要報MFJ就得替他申請ITIN 05/23 00:34
→ cchris: 選擇MFJ就要申報配偶的全球所得; MFS的話就不用報配偶收入 05/23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