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KEmike07: 你ESTA原本是幾號到期? 06/04 22:05
→ articlebear: 原本5/25已經延過一次30天了 06/04 22:37
→ MIKEmike07: 你可以等C大給你建議,但我會說保險起見 你可以等配 06/05 00:51
→ MIKEmike07: 偶回台灣時候再登記結婚,然後再一次入境遞交或是境外 06/05 00:51
→ MIKEmike07: 申請如果你還沒有準備長時間待在美國 06/05 00:51
→ articlebear: 有查過不管是K-1還是走CR-1 似乎都需要不少時間 目前 06/05 00:54
→ articlebear: 可能沒辦法在台灣等那麼久 06/05 00:56
→ MIKEmike07: 沒辦法在台灣等那麼久是 不想跟配偶分隔兩地的意思? 06/05 00:58
→ articlebear: 兩邊都有事 需要我在美國這邊幫忙 06/05 01:18
→ cchris: 其實有了I-131就可以入境;因為AP不算是真正的出入境 06/05 02:25
→ cchris: 所以理論上拿到AP就不用擔心3/10 year ban 06/05 02:25
→ cchris: 不管你逾期多久,都不會影響你485/EAD的時程 06/05 02:26
→ cchris: 總之,逾期完全沒影響;你就是拿到AP才能出境,拿到再買機票 06/05 02:27
→ cchris: 就這麼簡單;公民配偶隨時都可以出境 06/05 02:28
→ cchris: 另外現在申請AP的時間是2~8個月;所以要做好心理準備 06/05 02:29
→ cchris: 我是指你的配偶(美國公民)隨時可以出境;不必等任何時機 06/05 02:30
→ articlebear: 感謝版主回答 那我就照這樣預定 先申請 等拿到AP再回 06/05 03:30
→ articlebear: 台灣 要等待也是沒辦法的事 也只能做好心理準備了 06/05 03:30
→ cchris: 如果發生緊急狀況,拿得出醫院證明,AP就可以加急 06/05 03:33
→ articlebear: 按指紋應該我自己在就好?所以保險起見應該是等收到 06/05 03:35
→ articlebear: 收據或是確認成案 配偶應該就可以回台了吧 06/05 03:35
→ articlebear: 有稍微看過AP加急相關,應該沒辦法符合條件 06/05 03:36
→ cchris: 不需要等收據;但你喜歡保險的話就等收據亦可 06/05 04:30
→ articlebear: 感謝 06/05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