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fire ()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公民申請進行中的離境天數要求
時間Fri Aug 28 15:16:26 2020
大家好,目前已經送出n400申請。連續居住要求下可離境913天,而我的離境天數是682天
。
我申請的所在地是LA,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約12.5-16.5個月。
想請問版上大大,接下來的12.5-16.5個月當中,我最多能夠離境多少天呢?
1. 913-682= 231天? 還是
2. 12.5-16.5個月的一半天數呢?
因為我需要根據可離境的天數,來安排未來一年的生活,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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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皆非;是滾動式的計算,面談時往前算五年還是要居留一半 08/28 17:20
→ cchris: 所以其實就是把最前面的天數換掉;前面離境幾天,後面就可離 08/28 17:22
→ cchris: 境幾天,總數不超過一半 08/28 17:25
→ cchris: 保守來說,你最好住一半以上,比較有誠意 08/28 17:26
→ redfire: 太感謝c大了! 08/28 18:08
推 marathons: 單次離境仍不可超過180天. 08/29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