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 1不可以,這不叫做在美國申請 2狀況瞬息萬變,無參考價值 08/31 14:42
→ cchris: 像幾個月前,蓋指紋的中心根本關閉,那就要無限期的等待 08/31 14:42
→ eejianaiga: 那請問現在值得去嗎?我擔心送出之後一直等就不可以回 08/31 14:49
→ eejianaiga: 台灣。 08/31 14:49
→ eejianaiga: btw 小弟已經離開美國160天 08/31 14:55
→ eejianaiga: 我原本想說要不要再等幾個月再去但是如此一來直接超過 08/31 15:00
→ eejianaiga: 離開美國六個月的期限了 08/31 15:00
→ cchris: 不必過度再乎180天;但你應該長住美國,或訂好真實的長住計 08/31 17:12
→ cchris: 畫;例如兩年後搬到美國,然後開始朝這個目標努力 08/31 17:12
→ cchris: 至於你再等幾個月,也不見得比現在好,所以意義不大 08/31 17:13
→ cchris: 你遲早非去美國不可,不然遲早得放棄綠卡 08/31 17:13
→ keanur: 說明說有寫人要在美國才能送件 08/31 20:38
→ keanur: You must be physica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08/31 20:39
→ keanur: 第二頁第一段第一項 08/31 20:40
→ keanur: 如果工作比較重要那就先別管綠卡或放棄 08/31 20:43
→ keanur: 如果綠卡對你很重要就搬回美國或至少等到白皮書 08/31 20:44
→ keanur: 又是一個不住美國辦綠卡來搞自己的人 08/31 20:45
→ wkw: 入境美國->送件->離境->隔離14天->接到通知->入境美國按指紋 09/01 00:12
→ wkw: 離境->隔離14天->收到白皮書->寄回台灣 p.s中間等待時間不算 09/01 00:14
→ wkw: 光兩次隔離14天就飽了 09/01 00:15
→ cchris: 照規定要蓋完指紋才能離境,否則有可能被取消;有人僥倖成功 09/01 00:19
→ cassine: 可以,但就不要給移民局發現遞件時候人在境外,收了錢後 09/01 04:16
→ cassine: 直接用資格不符拒絕 09/01 04:16
→ cassine: 如果你真的無法長居美國,就要思考放棄綠卡,或是挑戰 09/01 04:17
→ cassine: SB-1回美簽證,AIT通過SB-1的標準是相對嚴格的,我也跟想 09/01 04:17
→ cassine: 挑戰SB-1的人解釋了,但他們認為可有可無,不給過就放棄 09/01 04:17
→ cassine: 綠卡,改拿ESTA入境美國,日後有機會再重新申請,我也不 09/01 04:18
→ cassine: 好多說什麼 09/01 04:18
→ hcktaiwan: 沒超過一年不用擔心,你就繼續跑綠卡,等到疫情過了再 09/01 05:25
→ hcktaiwan: 申請I131吧,現在絕對超過一個月。可是在疫情前也大概 09/01 05:26
→ hcktaiwan: 都要一個月起跳。 09/01 05:27
→ hcktaiwan: 如果未來六個月內台灣解除隔離,可以考慮飛兩趟美國 09/01 05:32